一个法制人物背后的法治困境
12月4日,中央电视台揭晓了“2007年年度十大法制人物”的评审结果,51岁的佳木斯市四丰派出所民警王江当选其一。在颁奖典礼上,主持人撒贝宁强调了获奖人王江是7个自然屯、3个农场内唯一的警察,他的管辖区域面积为133平方公里,是澳门面积的5倍。
王江获奖彰显了国家和民众对他杰出工作的认可,但他也让我们看到,我们的基层法治建设还处在低层次。
据有关报道,面积为27.3平方公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力已由1999年的4000人左右增加到了现在的7000人左右,这与佳木斯市5倍于澳门面积的农村地区只有一名警察形成了悬殊对比。当然,澳门特别行政区与王江辖区存在着太大的地区差异,简单的对比显得不够科学,但133平方公里的面积上只有一名民警,无疑太少。
据中新社报道,在今年1月23日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李民真表示,中国民警的比例只占到人口万分之十一左右。而发达国家,警察比例多在万分之三十以上。比如,目前加拿大的警察比例已经达到万分之一百九十五,美国为万分之二百四十一。由此可见,中国警力不足的情况是异常突出的。
另外,我国这本来极为不足的警力,分布在基层的比例更小。有资料显示,中国140多万民警,工作在派出所的只有37万左右,基层警力匮乏已成为普遍现象。相应地,这几年警力下沉也成为公安部门的一个工作重点,比如珠海市2005年就开展过民警下社区的活动,其他一些地区也都做过努力,但是直到今天,基层警力不足仍然是法治困境。
2007年2月8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桥派出所民警胡昌伟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最终倒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而重庆自直辖以来,“过劳死”民警为26人,占因公殉职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因基层民警数量不足而引起的基层民警的工作超负荷,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
基层民警数量不足,不仅使得这些民警超负荷运转,也给基层执法带来了隐忧。2007年11月11日,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民警李秀龙,在执法过程中不慎开枪将一名无辜的摩托车修理工打死,一时间引起舆论热议。在采访中,纳雍县公安机关一名负责人说,按居民人数计算,当地应该安排900名左右的公安干警,实际上只有不到300名,使得像李秀龙这样的年逾五旬身患疾病的老干警,还被安排到强度很大的犯罪侦破工作之中。民警的超负荷运转成为悲剧产生的原因之一。而荣膺“法制人物”称号的王江,虽然辖区在他的精心工作下发案率很低,可一旦有刑事案件发生,加载在他身上的负担就显得太过沉重。由于王江自身工作已超负荷,很多属于民警的工作职责,其实已经变成了村民们自卫的内容。
颁奖典礼上,主持人说,王江在派出所的工作,是忍受着肝硬化等病痛的折磨。我们在对王江产生崇敬之情的同时,更希望基层公安干警能够警力充足。这样,不仅他们能够较为轻松地工作,基层百姓也能获得更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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