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10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名职员以“云天”的网名寻找猎物,在与中年妇女刘某网恋并发生关系后,拍下对方裸照索要2万元钱得手。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认定“云天”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云天”今年24岁,大专文凭,是沈阳某房地产公司的职员,由于花销较大,一直想找一个又骗财又骗色的好办法。被害人刘某家住沈阳市下属的法库县城,儿子上高三,平时喜欢上网聊天解闷。
今年5月,刘某与“云天”在网上结识,自觉都很投缘,于是在网上经常聊得火热。不久,“云天”特意去法库县与刘某相会,双方发生了性关系。6月10日,俩人在沈阳见面,在沈阳北站附近一家宾馆再次发生关系。这一次,趁刘某洗澡之机,“云天”用手机给她拍了两段录像,还拍了几张裸照。次日,“云天”在网上露出了狰狞面目。他威胁刘某说:“我做生意差两万块钱,你先借我用用,否则就把裸照和录像公开!”
刘某听后,既害怕又羞愧,只好按照“云天“提供的银行卡号,先汇去了5000元钱,并答应剩下的过几天凑齐。
6月21日,刘某汇完全部款后,非常后悔,遂报警。当日,“云天”被抓获。办案人员在他的电脑里发现了刘某的裸照。
法院认为,“云天”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害人刘某也有一定责任,依法判处“云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没收非法所得归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