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0日《羊城晚报》报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日前表示:央企正进入空前繁荣时期,今年利润预计接近1万亿元。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质疑和担心:央企大多是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企业,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它们一年利润近万亿元,即使再多也是垄断下的“金蛋”,不值得炫耀;而作为央企的出资人,百姓能分享这1万亿元的利润蛋糕吗?
与央企1万亿元利润相呼应的还有一条新闻———据12月10日《人民日报》报道,我国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已超过4.88倍,并呈现出进一步拉大趋势,而国际上公认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
如果在市场竞争充分以及法律、制度公正公平之上,行业工资差距无疑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但问题是,目前人们对于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非议,更多地集中在行政垄断在其中的作祟身影上。
比如,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它行业的两至三倍,加上福利待遇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五至十倍。垄断行业获得高收入,一则是因为它们占有他人根本享受不到的资源,可凭借其垄断地位通过高额收费来获取巨额利润,二则是因为产生的利润具体怎么分配,大多由它们自己说了算。据了解,早在10年前我国就出台了垄断行业最高工资指导意见,但由于这一指导意见的实施最后还要取决于企业自身,最终形同虚设。
任何出资人、任何股东都需要回报,这是常识。央企的出资人自然是全体国人,所以,完全应该拿出其一部分利润,对其它行业进行补贴。此举有望缩小行业间过大的收入差距。更重要的是,这是出资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