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06年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予以公告。请有关初审机构将此结果告知申请人。未予批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我委将通过有关初审机构告知申请人。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协助我委颁发。
2005年3月4日前取得的所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自即日起失效。
附件: 2006年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