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记者韩乐悟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并实施《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将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规定应急处置指挥体系由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三级指挥中心组成。
预案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统一的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质量安全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准确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有关情况,如确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出境农产品和食品中发现有关异常情况时,有权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接到报告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立即派员核实,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