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新/图
今年6月、9月,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钢公司)原副总经理姚之元、涂人刚先后因受贿罪获刑。11月14日,该公司原总经理(正厅级)陈明洁也因受贿500余万元,被湖北省黄冈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个国企班子里先后三名老总落马,三人里受贿金额最少的也在200万元以上。人们痛心之余,不禁发问:这些人也都曾是企业里的“能人”,为什么一旦身居“老总”之位,就都走上腐败之路,是贪欲作怪自甘堕落,抑或制度不完善有空可钻,还是缺乏监督,制度形同虚设?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该窝串案进行跟踪采访发现:三名被告人在手握大权之后,几乎不约而同地与大大小小的老板交上了朋友,傍上了“大款”;再有就是利用手中的管理权、审批权和个人影响力为行贿人谋利益、行方便。
当行贿人遇到利益诉求向他们开口时,相关的制度在他们手中的权力面前变得形同虚设,或公然违反,或变通处理;在帮忙办事后,“收好处”心安理得,且收受贿赂多集中于节日和出差开会期间。
在此过程中,三名被告人与形形色色的行贿人牢牢地捆绑在了一起,他们在鄂钢公司兴旺发展的过程中大肆捞取个人利益,成为了互惠互利的共同体。
在这方面,身为鄂钢公司“一把手”的陈明洁可以说是一个典型人物。
关系不熟还不收 钢材经销、产品供应、延期付款、钢材补亏、建立代销点、工程建设等事项,都是鄂钢公司最有油水的环节。
1994年,叶国民开始经销鄂钢公司的钢材。1997年10月,作为经销商,叶国民参加了鄂钢公司在重庆的经销商座谈会,这次叶国民有个打算,想借机与主持座谈会的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钢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明洁“加深”关系,从而扩大自己的钢材销量,10月10日晚餐后,他来到重庆南坪假日饭店陈明洁住宿的房间,送上人民币2万元。由于关系不熟,陈明洁心有顾忌,坚辞不收。离开房间后,叶国民不死心,回去思量了一番。过了半小时,他再次来到陈明洁的房间,将钱减少到1万元送上,说是自己的一点“小意思”,陈明洁这才半推半就将钱收下。
此举开始了二人“加深感情”的过程。
此后不久,鄂钢公司开始逐步取消“延期付款”(即先拿货后付款)的销售商。陈明洁与销售部门研究此事时,并没将列入“延期付款”名单的叶国民的深南公司依例取消,反而将叶国民的深南公司确定为“钢材端盘经销”户(即价格优惠经销户)。叶国民当然心存感激,为此1998年春节再次送给陈明洁人民币1万元。
有了陈明洁的支持和帮助,1998年靠销售鄂钢公司钢材,叶国民的公司当年就赚了400万元。
“吃水不忘挖井人”,叶国民与妻子商量之后,打算送50万元人民币给陈明洁,叶国民分多次从深南公司赚的钱中拿出50万元钱,交给妻子放在自家保险柜中。1999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叶国民让妻子将5捆共计50万元人民币交给他,用一个黑塑料袋装好,并将黑塑料袋放在一个白色的装西服的纸手提袋中。吃过晚饭后,便给陈明洁打电话,要到他家中“坐坐”。之后,叶国民就提着50万元到了陈明洁家,将装钱的纸袋放在陈明洁家卧室的门旁边,然后对陈讲:“有您的关照,赚钱了,表示一下。”
叶国民走后,陈明洁打开纸袋子看了看,便将纸袋放进书柜里面,心安理得地据为己有了。
说到搞钱,产品供应商也是陈明洁青睐的对象。1999年,四川省峨眉山一家公司的老费找陈明洁帮忙,请求陈同意用他们公司的铁合金产品。陈明洁将老费介绍给鄂钢公司供应部负责人,并要求给予“关照”。“老总”发了话,老费的铁合金产品便顺利地进入了鄂钢公司。
年底经陈明洁同意,老费又在成都设立了鄂钢公司钢材代销点。
2003年下半年,老费因建小水电站缺少资金,找陈明洁帮忙,想将老费欠鄂钢公司1900万元的钢材款作为鄂钢公司预付给老费的铁合金货款。陈明洁让老费去找供应部协商。老费拿着自己起草的“预付铁合金产品货款协议书”找到供应部,分管该部的公司领导按照规定没有同意;后经过陈明洁审签,该协议才得以通过。为了这,老费先后6次送给陈明洁人民币4.5万元。
2004年初,经销钢材的鄂州市康力公司朱老板想在浙江设立鄂钢公司代销点,得到陈明洁的同意后,朱老板在浙江成立了台州市康顺物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16日,朱老板与鄂钢公司签订了代销协议。代销不到一个季度,朱老板即于2004年底向鄂钢公司提出了“补亏”申请,经陈明洁批准,鄂钢公司两次给朱老板的康力公司补亏314万元。在设立代销点和补亏方面得到陈明洁的大力支持,朱老板给陈明洁送上2000美元。
人民币一收就是上百万 据办案的检察官介绍,陈明洁仅收受叶国民贿赂就有20余次458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及金币三枚、银币三枚。收受如此巨额贿赂,送的人不心疼,收的人也没觉得“烫手”。原因就在于送的人和收的人结下了“牢不可破”的利益链条。
前面提到的叶国民曾在一年内先后三次共送给陈明洁250万元人民币,那都是为了让一块土地能够“发挥”最大价值。
1998年底,叶国民在鄂州市官柳五里墩购买的50亩土地一直没有开发,就想把这地卖给鄂钢公司套现资金。1999年11月底,鄂钢公司在武汉召开2000年度销售洽谈会,叶国民在会议期间来到陈明洁房间,提出想卖地给鄂钢公司,作开发职工住宅用。陈明洁当时并没有明确表态,只问了一下这块地的基本情况,然后让叶国民与鄂钢公司房产处联系。
陈明洁这边不凉不热,叶国民决定重磅出击增加“热度”。2000年1月的一天晚上,叶国民来到陈明洁家楼下才给陈打电话,陈明洁打开楼道铁门,叶国民便提着一个蛇皮袋子上了楼。进屋后,他把袋子放在卧室的门边。
因为已经有了不浅的“交往”,所以叶国民开门见山:“我在五里墩有50亩土地,每年要付给银行近百万元利息,请您帮忙卖给鄂钢公司,这个蛇皮袋子(里的钱)是感谢您的。”
陈明洁说:“研究以后再说。”
叶国民走后,陈明洁将叶国民送来的10捆共100万元人民币悉数收下。
有“投资”就有回报。
也是在2000年初,叶国民因缺少资金周转又找到陈明洁,希望以土地抵押给鄂钢公司赊销钢材。于是陈明洁在叶国民拟好的一份关于土地抵押购钢材的协议上签字同意。按此协议,叶国民在2000年1月26日至12月31日可用50亩土地作抵押,从鄂钢公司赊购价值不得超过1000万元的钢材。但实际仅从2000年1月至10月叶国民就赊购了价值1532万余元的钢材。
有了“润滑剂”当然好办事。
2000年11月21日,叶国民如愿以偿,以每亩24.8555万元的价格将50亩土地卖给鄂钢,总价值1242.775万元。鄂钢公司还补偿给叶国民99035.19元。土地卖给鄂钢后,在未经招投标的情况下,陈明洁又将该土地交由叶国民和鄂州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鄂钢公司职工的经济住宅楼,结果这个开发工程又让叶国民赚了1700万元。
2003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叶国民让妻子将100万元装进蛇皮袋,再次到了陈明洁家:“感谢关照,我赚了钱,这100万元是您的。”陈明洁把钱收下了,这对他已是轻车熟路了。
三大节日搂百万 传统节日,是陈明洁受贿的高峰时期。少则几百元,多则百万元,来者不拒。一审判决书认定,陈明洁在三大节日收受贿赂65次100余万元,占了总受贿次数的90%以上,就在即将东窗事发的2005年端午节前,他还收了一名“老板朋友”1万元人民币。
拿了别人的手软。收了“好处”,自然就得“讲感情”,面对制度、原则,就得想办法周旋、通融,把“不可能”变成“可能”,这也正是老板们对陈明洁趋之若鹜的地方。也正因为如此,陈明洁敢于拍板决定让国有企业为私人老板的贷款提供担保。
2000年10月的一天,又是那位“聪明”的叶国民到办公室对陈明洁讲:“我的资金全部押在土地上了,现在我的资金很紧张,能不能以鄂钢公司的名义给我作个担保,好让我在中行办理承兑汇票。”陈明洁说要跟分管的副总经理涂人刚讲一下。过了几天,涂人刚就告诉叶国民,同意为其担保。叶国民于是顺利地在银行办理了1700万元的承兑汇票。2000年11月的一天晚上,叶国民再次送给陈明洁5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还注意到一个细节:鄂钢公司都是直接把钢材发给在各地的代销点,由代销商负责销售,代销商获得每吨25元的差价,只赚不赔没有任何风险。叶国民看好了这一点,从2000年7月开始就想在重庆设立鄂钢公司代销点,但始终未能如愿。2003年春节前,叶国民到陈明洁家,请陈明洁帮忙在重庆设钢材代销点。陈给他出主意,要他先在重庆注册一个公司,办个营业执照。叶国民依计而行,在重庆设立了重庆“尊军”物资贸易公司。2003年12月初,鄂钢公司在广西南宁开订货会时,宣布“尊军”公司为重庆唯一代销点。
得到只赚不亏的机会。叶国民在2003年底的一天晚上,再次送给陈明洁100万元。
2005年夏,得知叶国民已被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后,陈明洁十分紧张,其实,他对这个与自己利益攸关的“朋友”并不放心。为了掩盖,陈明洁于当年7月25日携带人民币15万元、美金5万元上交给湖北省纪委,称系其向叶国民所借的款项。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认为,作为“一把手”,有制度不执行,或者打制度的擦边球,甚至公然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而得不到相应的制约,这是导致陈明洁权力寻租的根本原因。仅以老费与鄂钢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一事为例,本来老费欠鄂钢公司1900万元钢材款,而且也没有提供给鄂钢公司相应价值的铁合金产品,但由于跟陈明洁的“关系"铁"”,竟提出将他欠鄂钢公司的1900万元钢材款作为鄂钢预付的铁合金货款。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虽然分管领导不同意,陈明洁还是大笔一挥,让老费达到了目的。(周泽春侯兵)
检察日报编 后 有专家认为,铲除国企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围绕权力运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钱、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从改进权力配置、抑制腐败动机、减少腐败机会等方面入手,努力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切实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国企责权利的责任归属深入改革。
此外要增强国企“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着眼防范抓监督是搞好对“一把手”监督的基础。应把防止“一把手”带“病”上岗和带“病”工作作为对国企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环节。一是抓选拔在选拔任用时严把关。“入口”监督是加强监督的第一道关口。要做到考察方法多样化、考察范围立体化提高知人识人用人水平。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