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摆在赵正文面前的就是儿子和自己公司签订的协议 记者张悦/摄 |
大学生兄弟签“卖身契”救病危老父
“父亲生病急需手术,恳请对方给予帮助借款进行手术……本人承诺,还款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如无法还款,以后可到甲方单位工作偿还……”为了给病危的父亲治病,在贵州师范大学就读的赵兴贵与也在读大学的弟弟赵兴春,与父亲所就职的单位签下一份特殊的《协议》,以此为据借款1.2万余元。签《协议》的当天,父亲也被推上了手术台,目送着父亲进了手术室的那一刻,兄弟俩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悲 患病倒下无钱医治
赵兴贵的父亲赵正文今年50岁,是昆明市煤炭科学研究所的门卫。今年9月23日,正值星期天,赵正文清扫完厕所,走进洗澡间冲澡时突然昏倒在地。赵正文挣扎着朝另一名值班同事呼救,同事立即把情况通知了赵正文的妻子姜菊昌。
姜菊昌看到丈夫衰弱的样子,立即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要求单位先拿出钱来,把丈夫送进医院治疗,办公室负责人王某告诉姜菊昌:“财务室没人,领不到钱,你们家属应该先把病人送到医院。”姜菊昌焦急地说:“我所在的单位拖欠我工资,丈夫晕倒时,我身上只有20元钱,兄弟说他可以给我50元,我只有70元钱,根本无法送丈夫到医院看病。于是,我只能向单位求助,没想到他们不给。”
在110的帮助下,赵正文被送进延安医院治疗,王某垫付了500余元医药费,经诊断,赵正文患蛛网膜下腔出血,需要做开颅手术,医院随即下了病危通知书。
姜菊昌立即打电话给远在贵州的大儿子赵兴贵。赵兴贵第二天一早赶回昆明后,只看了父亲一眼,就开始在单位和病房之间奔波,“我把父亲病危的消息告诉远在北京的弟弟,他当天下午也赶回来了。”
父亲的病情逐渐加重,医院已经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兄弟两终日一筹莫展,兄弟俩私下协商决定,由哥哥赵兴贵亲自出面,向单位借钱。“他们如果不相信我们,我们就把自己给搭上。”9月29日一早,赵兴贵一早就去找方书记,而弟弟赵兴春则留在医院守着父亲。
孝 兄弟签协议救父
今年9月29日,昆明市煤炭科学研究所的一间办公室里,23岁的赵兴贵与该单位的方书记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对话。“我今年上大四了,弟弟在清华大学读大二,爸爸妈妈为了供我们兄弟俩上学,已经债台高筑了,爸爸已经在你们单位工作了9年,不管怎么样,他现在病危了,求求你借给我几万块钱,先给爸爸治病,我再还给你。”赵兴贵焦急地一再恳求。他的父亲,此刻正躺在医院的病房里。
救父心切,为表诚意赵兴贵当着书记的面,亲自起草了一份:“借款协议书”,尽管该事情的处理有些波折,方书记还是被赵兴贵的孝心感动了,在借款协议上签了字,并借给赵兴贵12521元。
在协议上,赵兴贵写道:“1、因父亲生病住院需手术,由于家庭困难,兄弟两人均在读大学,在医药费方面确实困难,恳请研究所给予帮助借款进行手术;2、借款金额壹万贰仟伍百贰拾壹元(12521元);3、本人承诺以后还款,采取分期还款方式,如无法还款,以后可到研究所工作偿还。”
记者致电已经回学校的赵兴贵,他说:“当时我实在是处于无奈才想到这个方法,用自己来担保借款,现在父亲的病好了一些,为了我们的父母,我们兄弟俩做什么都不会后悔。”(记者洪扬)
母亲
向当事单位索赔20万
大学生兄弟的父亲赵正文手术做得很顺利,病情缓解后就出院回家。但他们的母亲姜菊昌现在却每天奔走于律师事务所和昆明市煤炭科学研究所之间,因为她要为丈夫向工作单位找一个说法。
赵正文虽然出院回家,然而,昂贵的医药费已经压得赵正文一家喘不过气来,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单位停发了他10月和11月的工资。“我在单位工作了9年多,毫无怨言,生了病,他们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对待我,一想到我的两个儿子,我就忍不住掉眼泪。两个儿子在学校里都是靠勤工俭学来支撑日常开销。”赵正文伤心地说。
据了解,赵正文是经人介绍到昆明市煤炭研究所工作,负责门卫工作,每月工资380元。2000年8月,儿子正在上高中,为了多给孩子寄点学费,赵正文申请兼职清洁、绿化和水电维修工作,每月工资涨到500元。2001年1月9日,赵正文与单位签订了一份《聘任协议书》,约定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
赵正文委托了星联律师事务所的马捞定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加班费、保险金、工伤补偿金、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余元,并要求继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研究所表示:“赵正文是临时工,目前已有新的员工代替赵正文值班。”
“很多单位以临时工的方式解聘员工,其实是想以这样的方式规避他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降低用人成本,这样对那些老员工来讲,太不公平了。”马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规定,所谓的‘临时工’是指为了完成某个工作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及俗称的‘钟点工’,尽管没有签合同,但赵正文与研究所构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应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并没有见死不救”
对于姜菊昌所说的研究所对生病的赵正文不理不睬的说法,该研究所负责后勤工作的王主任给予了否认。昨晚,王主任在电话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王主任说,赵正文到该研究所是通过社区民警和朋友介绍来的,大家都知道他们家庭困难,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所以在生活和工作中都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和照顾。就算是有的人对赵正文的工作表现略有微词,单位领导还是很照顾他,一直安排他看守单位的大门,并从事一些清洁、水电的工作,这一干就是9年。
9月23日晚7点多钟,在家刚吃完饭的王主任接到了赵正文妻子姜菊昌的电话,姜菊昌说赵正文病了。“病了赶紧送医院啊!”王主任一听也担心起来。“我身上没有钱。”姜菊昌在电话里说,“我马上赶过来。”放下电话的王主任十分钟就赶到了单位。
“我赶到单位时,老赵正坐在值班室的凳子上,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我闻到了他身上有股酒气。他看起来神志还清醒,头上好像擦破了点皮。”王主任认为还是先送医院检查一下,同时告诉姜菊昌,“现在已经下班了,找不到财务人员借钱,还是先把人送进医院再说。但让人感到吃惊的是,姜菊昌说了一句‘我不管,反正人是你们单位的’话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姜菊昌离开时拨打了110。
110民警赶到后,也建议姜菊昌先将老赵送到医院,王主任和其他同事扶起老赵,将他送到了医院,王主任说,他还从自己的银行卡上取出了500元垫付了医药费,之后单位又先后拿出万余元支付医药费。
“从老赵生病住院到出院,单位一直在积极配合家属,并没有见死不救。我们曾多次表示先救人,其余的问题可以过后再协商解决,但家属的态度一直很强硬,并且索要的医疗费用不合理。现在,我们也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话赵兴贵——“我不能失信任何人”
是在什么样情况下,赵正文的儿子签下了为单位工作还债的协议书?没有任何抵押,他如何履行自己的承诺?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昨天电话采访了起草并签下协议、目前在贵州修文县人民法院实习的赵兴贵。
《都市时报》:你当时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下的“借款协议书”?
赵兴贵:当时父亲病危,向他们单位上借款又不是很顺利,所以就想出了这样的办法。
《都市时报》:为什么会想到通过到单位工作来偿还债务?
赵兴贵:因为当时我们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抵押,单位上万一不借钱,我爸爸动不了手术就会很危险。所以就想到了用工作来偿还的方式。
《都市时报》:他们凭什么相信你一定会用工作来偿还?
赵兴贵:当时研究所负责处理此事的人也这样问过我:“我凭什么相信你?”我告诉他:“你信得过我你就签。”他看了看我,就签字同意了。
《都市时报》:现在后悔签了这份协议吗?
赵兴贵:不后悔,因为我爸爸得救了。我觉得这份协议签得值。
《都市时报》:考虑过怎么来还了吗?
赵兴贵:我很快就毕业了,如果找到工作,我会尽快把这笔钱还清,如果找不到工作,我就找同学朋友先借了还。我相信凭我的努力,应该在2年之内会把钱还清。
《都市时报》:现在很多大学生都面临着“诚信”危机的考验,你怎么看?
赵兴贵:别人怎么我不敢多说,但我一定会履行自己的承诺,我不能失信任何人,包括我自己。诚信,应该是做人最起码的准则。(记者孙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