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更加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普法工作,“五五”普法一开始,庆阳市就按照甘肃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着重在普法考核评估体系建设中下功夫。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庆阳市就积极探索和实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建设。
每年都从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工作成效等几个方面,对全市八县区和市直部门的普法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五五”普法以来,在总结以往考核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庆阳市委办公室下发《庆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估考核暂行办法》。该办法采用百分制的考核标准,对普法工作评估考核的内容、方法、考核结果的运用都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评估考核的内容涵盖四个部分,一是保障机制,包括组织领导、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设施建设等;二是工作措施,包括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备、普法对象、宣传形式和工作创新等;三是任务完成,包括普法对象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情况、依法治理工作等;四是社会评价,包括群众评价、领导评价、基层单位干部职工评价等。考核评估实行半年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采取听、查、看、问、评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汇报,看有关资料和制度建设,查阅干部职工的学法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文章,开展问卷调查、综合评估等办法进行。
为了保证评估考核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该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抓好宣传。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听取两次以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把普法工作列入推动社会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报道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营造舆论氛围。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做到年度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一年至少督促检查两次,近两年来对所属八县区和市直76个(次)单位开展了督促检查,在普法考核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增强了普法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严格奖惩兑现。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普法工作台账制度,每次考核结果均进入优秀等次的列入普法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有一次不合格的即取消评优选先的资格。每年坚持两次普法工作通报制度,先后通报表扬了52个(次)县区、单位,通报批评了6个单位。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作为衡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兑现奖惩措施。由于任务具体,措施明确,从而保证了普法考核评估体系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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