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重庆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刘光磊
本报记者 秦力文
今年是重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年。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举措,重庆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并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部署。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
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 记者:请您谈谈是怎么考虑和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 刘光磊:党的十七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新时期政法、维稳工作特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指明了方向。
重庆是我国西部目前唯一的直辖市,又承担着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要任务。当前,重庆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重庆的特殊市情。我们既同全国一样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更要承担三峡工程百万大移民带来的巨大社会稳定压力;既要解决现实的社会稳定重大问题,更面临着城乡差距大、国有老工业基地改造任务重、农村扶贫攻坚任务艰巨对社会稳定工作的严峻考验。从重庆稳定具体情况看,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人民内部矛盾仍然突出,群众信访总量仍然居高不下;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刑事发案数量仍处于高位,一些地区和方面的刑事犯罪仍较突出;加强社会管理和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解决稳定突出问题、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任务和基本着力点,切实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缺乏人管事、缺乏人办事、缺乏办事能力和条件的问题,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
3至5年实现五个“进一步” 记者:重庆市在进行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是如何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未来发展目标如何? 刘光磊: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的工作中,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把握服务大局、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社会共建、开拓创新五大原则,切实加强基层、打牢基础,积极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需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准备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重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五个“进一步”,即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基层政法综治和信访组织为骨干的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基层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巩固,把重庆建设成为我国治安秩序最好、社会最稳定的地区之一。
基层党政、政法、综治、信访组织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主体。要落实上述要求,实现工作目标,必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挥基层组织主力军作用的途径,给基层组织交任务、压担子、定责任、给手段,使他们在平安建设中有职有权、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五项机制推进综治工作科学发展 记者:重庆市在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0%以上,请问重庆在综合治理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刘光磊:我们主要从改革和完善五大机制入手,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科学发展。一是完善基层工作领导机制,在领导机制上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党委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政法、综治、信访和稳定工作,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统筹指挥,在组织领导机制上实现综合治理。二是创新基层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个平台整合、一体化运作。分别依托综治委、综治办和基层党组织,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立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综合治理工作力量整合机制,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三是改进基层组织建设机制,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基层组织建设,即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这个综合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行业组织;村(社区)组织;基层政法部门和信访机构等专业组织;治安协勤、社区治安巡逻队、治安信息员队伍、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等群防群治组织,扩大综治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机制,建立起科学的用人机制、长效的教育机制,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综治领导岗位;把有一定政治品德、文化素养、法律知识,特别是对群众富有感情的年轻人充实到基层综治队伍中去。通过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使政法综治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民生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社会管理能力、维护稳定能力。五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坚持“三重一给”,即评先选优重基层、选拔人才重基层、经费投入重基层、工作评价权给基层,形成有利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