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凤珍
通讯员雷红周家旺)前任局长的渎职案还在查办之中,后任局长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对这两起发生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的案子,近日法院分别作出了判决。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梁德兵涉嫌滥用职权案,6月28日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报曾作过报道)。
梁德兵在担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于1995年至1998年多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决定并多次指令下属工作人员,违规为南亚公司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及土地转让手续,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信用社及银行贷款、西双版纳客运服务站土地转让费损失合计人民币600万余元。近日,官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梁德兵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法院宣判后,梁德兵未提出上诉。
巧的是,十几天后的12月13日,后任局长涉嫌受贿案也尘埃落定。玉溪市中级法院对玉溪市检察院查办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杜新灵涉嫌受贿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杜新灵于2004年至2007年期间,在担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折合人民币11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杜新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