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引水工程建设进行占地补偿的机会,持假证明私自凿井骗取国家补偿款24万元。12月12日,哈尔滨市平房区的三位村民因诈骗罪分别获刑。
2005年3月,平房区平房村村民张胜先听说哈尔滨市磨盘山引水重点工程的输水管线要占用该村土地,谁家的井在占地范围内,就可以得到国家补偿。
于是,他拿着自己已经失效的取水许可证,在租种的农田里打了5眼农灌机电井。同年4月,同村村民李某和柴某知道后,也打了2眼井。当该市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平房村进行占地登记时,张胜先拿出自己曾在2002年办的许可证,并以其哥哥和自己的名义伪造并复印了5张。李某等人也纷纷效仿。之后,张胜先等3人共获得国家补偿款24万元。
最终,平房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胜先有期徒刑一年;柴某和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和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陈宝琨赵崇禧郭凤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