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入粤籍者不得异地借考
晶报讯(记者丁光莹)广东出台新规定,严打“高考移民”。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有新规定,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
日前,广东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时强调,近两年来有少数外省户籍学生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我省户籍和报考资格,并在我省参加高考,严重影响了我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利益;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
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对高考报名有新规定: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但在高中阶段户口由省外迁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一律不得办理省内异地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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