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2月16日专电(刘复培)福建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厅近日表示,今后3部门将建立危货运输车辆违法信息相互通报协查制度,及时向省内有关部门和周边省份通报严重违法违规的危货运输车辆信息。
福建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厅就部署下一阶段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取得交通部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车辆,必须使用取得合格证明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配备应急器材及防护用品,安装符合规定的标志灯、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驾驶员、押运员须取得从业资格并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及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运输时须取得公安部门通行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通知明确,今后3部门将建立危货运输车辆违法信息相互通报协查制度,及时向省内有关部门和周边省份通报严重违法违规的危货运输车辆信息,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运输企业、发货单位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