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已出台 因公不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补偿 否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但专家判断——
无法休年假职工维权成本高
很多企业可能不会执行 而多数职工不会因几天假期、几天加班工资去冒丢工作的风险
据新华社电 明年起,我国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国务院通过并于昨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如果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既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规定》也明确了相关处理办法。
因公不休年假可获3倍工资
条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读: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此条款就是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
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做了修改。
事假超20天不能休年假
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增加了年休假与病假、事假关系的内容。
其中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解读: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称,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
同时,有意见表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经多个部门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
未获补偿可申请强制执行
条例:如不安排职工休假,且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不属于公务员或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读: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意见认为,职工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监督措施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年休假制度在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业可能难以落实。据此,条例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补充。
专家解析
很多企业可能不会执行
“很多企业可能不会执行,多数职工也不会为此举报或打官司。”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姚裕群判断,强制执行并不能完全保障职工带薪休假。
姚裕群上午表示,虽然大部分职工希望享受带薪休假,但是他们不会因为几天假期和几天加班工资去冒丢掉工作岗位的风险。
姚裕群认为,目前来看,一些比较规范的公司可能会严格执行带薪休假,但是一些制度建设比较差的企业,其他的劳动法规都执行不好,就更别说带薪休假了。
文/记者 周继坚
点击带薪休假条例
年假怎么休?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什么情形不能休?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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