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喻成浩
【新民网·独家报道】12月17日,新民网连线国务院办公厅,确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和社情民意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经国务院通过并于12月16日对外公布。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第三条“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对“青年”年龄尚无界定。12月17日,新民网连线国务院法制办,询问“14周岁以上的青年”对年龄上限的解释,但未得到答复。
随后,新民网连线中国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我国首位青年学教授黄志坚,黄教授希望通过新民网向社会呼吁:“谁是青年”国家应当有一个权威性的年龄界定。
黄教授向新民网称,国家法规的颁布是极为严肃的事情,《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中“青年人”的年龄界定应该尽快以法律形式予以解释。他说,我国目前的青年年龄界定,可以说是“政出多门”、“论出多家”,莫衷一是。唯一在社会得到较多认同的,是共青团现行团章所规定的团员年龄14—28周岁。
然而,共青团的规定在团的系统是有权威性的,但对社会各界并不具备这样的权威,他们可以认同,也可以不认同。因此,各种年龄界定之间互相矛盾、互相抵触必然发生,使用青年概念中的紊乱势必难免。解决这种矛盾和紊乱的出路,就在于将青年的年龄界定纳入法的轨道,全社会在青年年龄的认定上有法可依。
黄教授希望通过新民网向社会呼吁,希望建议我国人大常委会尽早制订一部《青年法》,将我国青年的年龄界限形成法规。据悉,制订《青年法》的动议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受到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并曾一度交付团中央作调查和起草,但一直搁浅。(新民网 喻成浩)
黄志坚简介: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教授、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
安徽省黟县人,l932年出生于江西省九江市。1950年走上青年工作岗位,1955年毕业于中央团校。曾任江西省德安县团县委书记,九江地区团地委组织部长兼地直机关团委书记,中央团校青年工作教研室主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工作系主任、青少年研究所所长兼《中国青年研究》杂志社主编和全国团校教材编委会副主任,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局级领导成员。现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教授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饺)教学督导,《中国青年研究》杂志社顾问,教育部思政专业教材编委会委员。第一、二届全国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1986年授予“全国团校优秀教师”称号,国务院1992年授予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突出贡献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从事青年教育和青年工作教学与研究己半个世纪,是我国首位青年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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