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 (记者 苗武军 通讯员宋小芳)为了抑制药价虚高,晋中推出一批“平价药店”,受到了群众的欢迎。12月5日,介休张兰镇居民郭临平说,以前他买药总喜欢到城里去,总觉得乡下的价格比城里高,自从镇里有了“平价药店”后,他再也不用为买药专门跑城里了。
晋中市从2004年开始推广“平价药店”,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现在,物价部门挂牌的“平价药店”已达10家,既有城市药店,也有农村药店。晋中市物价部门对这些药店实行有效监管,给各家“平价药店”配备了物价员,物价员对药品进行作价,记录台账,还向有关部门报送价格、质量等信息。所有的“平价药店”全部实行明码实价制度,统一使用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据了解,10个“平价药店”的明码标价(实价)普及率为100%,准确率达98%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