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黑帮“兄弟会”成员集体受审
本报记者 郭宏鹏
福建省南靖县靖城镇大房村村民,只要提起村里的联防队无不害怕万分,这支本该维护村里治安的队伍,却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势力团伙———“兄弟会”,在当地草菅人命,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甚至连寺庙的“油香钱”都要强行“借”走,共敛财近百万。
12月12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主犯谢某国一审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某阳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明等22名被告人被判20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9名团伙成员因涉嫌其他犯罪另案处理。
联防队长组织成立“兄弟会” 南靖县靖城镇是闽南地区的一个经济重镇。1994年,上级政法机关根据当地发展经济需要,要求该镇各村成立治安联防队,具体工作由各村治保主任负责。时任靖城镇大房村治保主任的陈某明,认为这是提高自己社会地位的大好时机,便很快纠集了八九个地痞流氓,组建了大房村治安联防队。在陈某明看来,这伙人虽然游手好闲、经常惹是生非,但管理农村治安就得以恶治恶,以毒攻毒,才能帮助自己成就一番事业。
时年25岁的谢某国,从小就热衷于打架斗殴,是谁都不敢惹的恶棍,却被陈某明看中,当上了联防队长。一年后,谢某国以联防队员为主,纠集了37人,在大房村院仔墟一家叫“夜来香”的酒店里成立“兄弟会”,每人交纳会费200元。制定了“与人打架齐心协力,红白喜事集体出席”等几条不成文的“帮规”。从此,“兄弟会”成员成了陈某明的私人打手。
策划打死邻村男子 1997年7月,正是麻、绿笋上市的季节,邻村一姓陈的男子经常到大房村来收购麻、绿笋。得此消息后,谢某国纠集八九个会员,精心密谋,散布了“外村人收笋压价”的谣言,发动“兄弟会”成员将这名收笋的邻村男子“做掉”。7月26日,在谢某国的带领下,30多名“兄弟会”成员持木棍、锄头柄等工具,将前来收笋的陈姓男子活活打死。案发后,谢某国等人潜逃到漳浦县赤岭水库躲藏。
警方介入后,作为治保主任的陈某明便跑到赤岭水库与谢某国等人商量对策。谢某国提出由王某阳等5人将此事扛下来,其他人出钱补偿。在串好口供、订立攻守同盟后,王某阳等5人在陈某明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陈某明又草拟了一份王某阳等5人是“维护村民利益,为民除害,要求政府从宽处罚”的《情况反映》,强迫村民按手印,四处邮寄。当年12月11日,王某阳等5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6年不等。
王某阳等5人的重罪轻判,确立了谢某国在“兄弟会”中的“老大”地位,陈某明的办事能力也由此令团伙成员刮目相看。不久,村支部换届选举,陈某明因“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而升任村党支部书记。
暴力敛财手段繁多 谢某国掌握“兄弟会”后,承包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在各个路口设立征收点,备上马刀、木棍、镀锌管等,对稍有不服者拳打脚踢;他们承包附近8处高岭土矿的开采权,组织二三十人持械夺矿,威逼原有的承包人放弃承包权;他们承包所谓的“蔬菜市场管理权”,强行向菜贩收取每月每人600元的“保护费”。13年间,仅以上几项,该团伙就获利近百万元。
村民谢某因不满谢某国收税时的野蛮做法,说了一句“连猪仔也要收税”的牢骚话,被该镇一位领导知道了,该领导把时任村书记的陈某明叫去训话。第二天晚上,在陈某明的授意下,谢某国纠集5名弟兄殴打谢某,并敲诈其5000元的“名誉损失赔偿费”。村民周某因错打了谢某国家里的电话,谢手下的弟兄立即赶到周家,以“电话骚扰”为借口敲诈了周5000元现金;他们在家里、鱼塘边开设赌场三处,聚众赌博,收取“管理费”、“保护费”。短短三个月,非法获利近6.65万元。“兄弟会”连庵里的“油香钱”都不放过。1997年,当地的大房庵就被他们强行“借”走3万元“油香钱”,有借无还。村民朱某因看不惯村委会的作风,在支部换届大会上说了“村干部养歹人”的话,谢某国便纠集一伙人闯到朱家,用木棍打伤朱某及其女婿。
历时半年全部嫌疑人落网 2007年初,公安部将村民们的信访件转发给福建省公安厅,公安厅打黑办将该案列入省厅督办案件。今年4月27日,漳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陈加瑶组织立案侦查,南靖县公安局抽调50多名警力组成“4·27”专案组,侦讯、取证、追逃、拘捕,历时半年,这个黑社会组织的全部犯罪嫌疑人一一落网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