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12月18日消息(记者陈屹)震惊了全国的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到贵州省六盘水、纳雍等地卖淫案,日前有了结果。
12月14日,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威宁县对驰垚、赵庆梅等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其丈夫驰垚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6年3月初以来,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海龙及其妻子赵庆梅、李辉艳等人多次组织、强迫、引诱23名女孩(22名为中小学生)到六盘水、纳雍等地卖淫,震惊了全国。
28岁的赵庆梅是威宁县雪山镇银光村人,嫁给威宁县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曾用名彭云)后,曾在威宁县新发乡中心小学任代课教师,由于嫌工资太低,赵庆梅后又在学校里摆摊卖零食。
2006年3月初,赵庆梅在与本乡女青年魏雁琴(在逃)聊天中得知带少女“卖处”可以找钱后,赵庆梅、魏雁琴两人开始了罪恶的行动。
赵庆梅丈夫的侄女彭某竟成了其第一次作案的牺牲品。
2006年3月初,赵庆梅与魏雁琴共谋后,将彭某和杨某两名学生骗至赵庆梅家住宿。次日,赵庆梅、魏雁琴将两女孩带到纳雍县袁玉平的迎宾旅社内,陈胜祥(另案)、向新林(已死亡)分别先后交换强行与彭某、杨某发生性关系。事后,赵庆梅收取了陈胜祥的4900元,并威胁彭某、杨某不能给家里人讲。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赵庆梅邀约与丈夫驰垚同在新发乡任教的教师海龙(曾用名张宗禄)及其妻子李辉艳参与强迫、组织、引诱多名中小学生卖淫。
数日后,赵庆梅、李辉艳共谋,将学生孔某、杨某、杨某某、李某分别骗到两人家里住宿。当晚,赵庆梅、李辉艳将准备带4名女孩外出卖淫的事告知了驰垚和海龙。新发中学教师驰垚和海龙也积极参与犯罪。第二天,赵庆梅、李辉艳则将孔某等4名女孩带到六盘水市李龙香的旅社里。随后,驰垚和海龙也赶到旅社。当晚,李龙香联系了嫖客并预付定金200元,因嫖客见杨某某、李某年幼,未嫖宿。之后,李龙香又将杨某某带到韩平珍的旅社内,由韩平珍联系嫖客与杨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当日下午,赵庆梅、李辉艳、驰垚和海龙将孔某、杨某带到纳雍县袁玉平的迎宾旅社内。第二天上午,赵庆梅又通过电话与陈胜祥联系。陈胜祥随即赶到袁玉平的迎宾旅社与杨某、孔某两名女孩先后发生性关系。事后,赵庆梅收了陈胜祥4000元现金。
2006年4月的一个星期五,赵庆梅将罗某、管某两女孩骗到六盘水市代顺琴家旅社。代顺琴随即打电话与重庆人沈天利(另案)联系。沈天利星期六从重庆出发,于次日赶到代顺琴家旅社。随后,沈天利在旅社里强奸了管某。事后,代顺琴收取了沈天利的1500元,并给了赵庆梅1000元。当日上午9时,在赵庆梅的帮助下,驰垚在代的旅社里强奸了罗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3月初至6月底期间,赵庆梅、魏雁琴、李辉艳、黄敏、徐小艳等人多次以摘蚕豆、割绿肥,到六盘水市游玩等为由,将彭某某、杨某某等23名(其中在校中小学生22人,未满14周岁的幼女6人)女孩分别带到六盘水市、纳雍县卖淫。赵庆梅等人共作案11起,其中最多一次带出5名在校女学生强迫卖淫。身为教师的驰垚、海龙明知其妻赵庆梅、李辉艳的举动是犯罪行为,却积极分别参与了强迫学生卖淫行为。李龙香、袁玉平、罗子妹、朱启群、向超琼、吕元群、余花线、戴春梅、赵仁军等人则介绍、容留强迫23名女孩与嫖客陈胜祥等人发生性关系,共获赃款32350元。
案情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及贵州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部、省督办案件。李辉艳、海龙、李龙香、袁玉平、赵仁军等人先后被抓获。
2007年7月,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8月10日,在四川省攀枝花市,驰垚、赵庆梅在潜逃近一年后被警方抓获。
1007年12月14日,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赵庆梅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驰垚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辉艳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海龙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其余十四名罪犯,分别以犯强迫卖淫罪,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