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媒报载“中选会:二阶段领投票也有效”,“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委”张政雄今天表示报道断章取义,有关选举有效、无效问题,必须由合议制的“中选会”在选举日后一周内认定,“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的个人意见不能代表“中选会”。
据报道,张政雄指出,投票日的开票结果是“统计结果”,“中选会”一周内认定有效无效、谁当选等,才是最后的选举结果。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谢国梁担心蓝营执政县市坚持采“二阶段投票”,恐遭视为无效投票,“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员会”答询表示,“中选会”虽决议采一阶段投票,但若违背“中选会”的一阶段投票,“投票应该还算是有效”。
张政雄和“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今天上午在新闻局召开临时记者会,张政雄表示,这是邓天佑的个人意见,不带表“中选会”,在“国会殿堂讲个人意见不适合”。
张政雄重申,明年“大选”的选务不容出现“一国两制”;他并表示,有关选举有效、无效的问题,如果是违反“中选会”规定的选务违法,足以影响选举或公投结果时,将涉及选举官司。
他说,若无选举官司,选举有效、无效是由“中选会”认定,选举日前“中选会”不会做这方面的研议,在选后一周内才会认定有效、无效。
另外,《中国时报》也报道“放行二阶段,中选会五措施应变”,张政雄澄清表示,这是媒体的揣测,身为“中选会主委”,他没有收到所谓的“应变措施”,“中选会”没有做这样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