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张楠)
今后以市政府名义群发的手机短信,必须由主管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发布。而通过手机短信传播和散布谣言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公安部门查处。按照通知的规定,以市政府名义通过手机短信息发布的非应急类公共信息,要由发布部门上报市政府,市应急办负责审核并报主管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后,市通信局才能通知相关通信运营公司进行发布。
以市政府部门名义通过手机短信息发布工作性信息的管理,由发布部门负责审核并上报市政府,经主管副市长批准后,由发布部门通知相关通信运营公司安排发布。费用由发布部门与运营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