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特大火灾18名遇难者家属获30万元赔补
新华网杭州12月18日电(记者张和平)记者从温州市鹿城区委、区政府获悉,截至18日下午,该区“12·12”特大火灾善后安抚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政府已向18名遇难者家属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赔偿、补助,已有6名遇难者送殡仪馆火化。
12月12日上午8时27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温富大厦裙楼一楼“朵朵鲜”花店发生特大火灾,火灾殃及二楼舞厅和花店隔壁的美容厅,造成21人死亡、2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朵朵鲜园艺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松弟及2楼艺苑舞厅的业主邵永森即被公安机关控制。事发后逃逸的“朵朵鲜花店”法人代表诸秀玲在金丽温高速双屿路口被警方抓获。因涉案赔偿,相关业主的所有资产都已被冻结。
连日来,鹿城区委、区政府从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调集上百名干部、工作人员,分别对21名遇难者家属及两名受伤人员开展善后工作。
火灾地面上残留了大量的燃烧凝固物,给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带来很大的困难。针对事故原因尚在深入调查中,相关业主的责任追究有待确定,业主被冻结的资产目前尚不能用于赔偿等情况,鹿城区委、区政府决定从政府财政等方面预支赔偿金,并以政府的名义给予一定的慰问补助。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灾难的实际情况和温州市物价水平,政府决定给予每个罹难者家属综合赔偿、补助30万元。政府的这一安抚政策,经与18名遇难者的家人协商,达成了共识,家属们已分别与政府签订了赔补偿协议书。
针对尚未达成共识的罹难者家属,政府表示将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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