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显示,老年人口增多使得全社会的老年抚养系数从2000年的15.7%增长到目前的16.4%;愿意单独居住的家庭比例显著增加;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与改善;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城乡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不断发展;城乡老年人社会参与意识逐步增强
全国老龄办12月17日召开《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新闻发布会,通报追踪调查的有关情况和调查结果。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本公介绍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在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支持下,全国老龄办委托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在《200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全面反映近年来我国城乡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老年人养老保障与服务需求的变化情况的同时,还对比分析了我国城乡老年人口基本生活变化以及老年人养老保障和服务需求的变动趋势。调查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现状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为党和政府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阎青春发布了这次追踪调查的主要成果。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截至2006年6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万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856万,农村老年人10801万,城乡老年人男性为7169万,女性7488万,80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口1619万。与2000年第一次抽样调查相比,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10.2%提高到现在的11.3%,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也从9.2%增至10.7%。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全社会的老年抚养系数从2000年的15.7%增长到目前的16.4%。老年人家庭结构与居住意愿
近年来,儿女不在老人身边和老年人愿意单独居住的家庭比例显著增加。2006年,城市地区的纯老户(空巢户)为49.7%(其中单身孤老户8.3%,夫妻户41.4%),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50.3%;农村地区的纯老户(空巢户)38.3%(其中单身孤老户9.3%,夫妻户29.0%),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61.7%。城市中老年人表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为37.1%,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为16.1%;农村中的这两项比例分别为54.5%和15.2%。老年人经济保障
本次调查表明,我国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使得老年群体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与改善。城市老年人享有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由2000年的69.1%上升到2006年的78.0%,年平均收入从7392元提高到11963元,增长了61.8%;同期老年人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例由4.9%下降到3.5%;农村老年人享有退休金(养老金)的比例由2000年的3.3%上升到2006年的4.8%,年平均现金收入从1651元提高到2722元,增长了64.9%;老年人年收入低于当地救助标准的比例同期由31.9%下降到23.9%。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不仅得到了切实保障,而且有了明显改善。老年人健康和医疗保障
调查显示,城市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85.4%,能部分自理的占9.6%,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5.0%;农村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79.0%,能部分自理的占14.1%,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6.9%。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从老年人自我健康评价看,城市老年人认为自己健康状况很差的占4.2%,较差的占15.6%,一般的占52.3%,较好的占22.9%,很好的占5.0%;农村老年人认为自己健康状况很差的占5.8%,较差的占20.7%,一般的占50.4%,较好的占19.2%,很好的占3.9%。城市老年人自我评价的健康状况好于农村老年人。
与2000年相比,城市老年人各种医疗保障的覆盖率从51.6%上升到74.1%;农村推行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同期也从8.9%上升到44.7%,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老年社会福利与社区服务
城乡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不断发展。从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享受各种社会福利补贴和社会救助的比例由16%上升到19.3%,农村老年人则由15%上升到19.7%。城市老年人领取老年优待证并享受各种优待的比例由40.5%上升到63.9%,享受到各类特困救助的比例由1%上升到2.4%;农村老年人得到政府救助的比例也从5.4%提高到8.9%。
城市社区为老服务发展迅速,老年人活动室和托老所的数量显著增加,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分别由51.2%和11.7%上升到70.8%和31.2%;很多城乡社区都设立了老年人运动健身场地,提高了覆盖率,城市由41.7%提高到64.5%,农村则由10.6%提高到18.4%。社区提供家政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由45.6%提高到68.2%,农村由3.6%提高到6.8%;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城市由36.0%提高到55.1%,农村由3.6%提高到8.2%。老年人社会参与
城乡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参加社区活动、表达群体诉求的意识逐步增强。从2000年到2006年,城市老年人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由38.7%上升为45.1%;农村老年人了解集体经济状况的比例从11.9%上升到18.8%;愿意与周围有困难的老人聊天解忧的老年人比例,城市同期由50%上升到60.7%,农村从66.1%升为67.5%;愿意参加社区活动的比例,城市同期由56.4%上升到66.2%,农村从54%上升到61.4%;城市中愿意代表老年人向上级组织反映实际问题和心声的同期由52.7%上升到65.5%。
调查结果表明,我国老年人口基本背景情况、老年人家庭结构及居住意愿、老年人收支情况及养老保障覆盖率、老年人健康和医疗保障状况、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及照料服务需求、老年人的幸福感与生活满意度等,与《200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反映出我国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使得老年群体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与改善;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城乡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不断发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还不能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我国为老服务供给和广大老年人服务照料需求不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针和“加强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服务等实际问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