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布防新会计准则下首份年报
●研究制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尽责指引
●尽快发布保险、银行、证券等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完善信息披露监管与市场监管紧密配合的快速反应机制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上市公司相关各方违法违规成本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李小雪昨日在京指出,上市公司应审慎做好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坚决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操纵利润。
昨日,中国证监会召集全国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召开了全国上市公司财务工作的视频会议。李小雪就贯彻落实新会计准则,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发表了讲话。
李小雪表示,明年信息披露监管重点有六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信息披露规范体系,提高信息披露的有用性和有效性;第二,强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信息披露的要求,研究制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尽责指引;第三,对不同行业实行有差异的、针对性更强的信息披露要求,尽快发布保险、银行、证券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四,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充分发挥其独立鉴证作用;
第五,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与市场监管紧密配合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查处;第六,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上市公司相关各方违法违规成本。总之,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使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及时、完整地获知信息,有效遏制虚假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现象。
他指出,上市公司财务工作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具有量化和标准统一的明显特征而成为投资者最关心的信息。财务信息的编制基础是会计准则,为了更好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序落实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第一份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各项要求,各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高度认识财务信息质量对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公司应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财务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基础。上市公司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今年要求上市公司完善独立董事审阅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也要健全工作规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在年报披露中的监督作用。上市公司还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注意信息披露每个环节上的“留痕”,以便分清责任,避免互相推诿,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落实。
其次,公司应审慎做好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继续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避免错误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误导市场也误导自己,更要坚决防止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来操纵利润。同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做好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的沟通解释工作。既要做好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避免出现年报披露后又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也要做好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以便监管机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共同提高年报编制、披露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最后,公司财务总监应充分发挥在财务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带头作用。财务总监肩负着对企业财务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的职责,面对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在专业技术层面和实务操作层面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财务总监要带头加强自身的学习,把握执行新准则后财务信息披露的重点领域,结合公司自身特点,认真做好相关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李小雪指出,证监会已充分认识到了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带来的挑战。证监会已通过建立健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形成了证监会总部机关、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之间“三位一体”的协同监管体系,并且针对新形势下信息披露的特点,将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重点放在防范、惩戒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上。
他说,2007年是我国资本市场发生制度性变革后的第一年,也是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年,市场环境和各方主体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上市公司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的挑战。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良好背景下,我国上市公司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发展。上市公司规模逐步发展壮大,结构日趋合理,业绩快速增长,资产质量稳步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李小雪特别强调,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证券市场的基础工作之一就是解决上市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对称问题,其关键在于信息披露,它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面情况和面临的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对市场发展的未来预期以及由此确立的投资信心是息息相关的。一直以来,证监会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积极措施,包括近年来大力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推动上市公司清理大股东占用资金,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这些工作有力地夯实了信息披露的基础,对困扰上市公司多年的痼疾,达到了标本兼治、正本清源的目标,使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高,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也得以增强。
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周忠惠对新会计准则的特点、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会计和信息披露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对2007年年报编制中财务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周忠惠指出,新准则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之间信息的可比性,在提高信息相关性的同时,强调信息的可靠性。中国证监会为了应对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带来的挑战,积极做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已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5号等4项财务信息披露规范进行了修订,对上市公司季报、半年报、股权变动、年报等4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建立了上市公司新会计准则相关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上市公司在新旧准则衔接和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工作,明年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加强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和实施工作;要求各上市公司认真学习新修订和颁布的一系列信息披露规范;强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发挥首席会计师联席会的作用,建立畅顺的沟通机制,发挥证监会对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指导作用。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赵立新强调,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是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推动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监管部门不仅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还将在引导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上下功夫,通过良好的机制来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他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披露责任,明确和强化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作用,增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内控制度的披露要求,强化全流通环境下市场关注重点的披露要求。此外,他还着重要求上市公司要站在维护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机制规范工作,切实按照新年报准则的要求,向投资者市场作一份真实、准确、完整、高质量的年度报告。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王连凤介绍了我国资本市场2007年的整体发行形势,就审核理念、审核中的重大会计和披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要求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发行审核申请文件中财务信息的制作和披露质量。
来自中国证监会各相关部门、所属各证监局、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部分中介机构的代表约300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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