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京)执行案件由一个承办法官“一包到底”的办案流程将被颠覆。从本月21日起,市二中院将在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中率先推出分段流程管理机制,即执行法官不再对个案全程负责,而是相对固定地专门完成执行案件的某一段,力图通过繁简分流、分段集约化的流程破解执行难。
特设专人查找财产线索
按照分段流程设计,全部执行工作划分为执行启动、制作法律文书、执行财产查找、执行财产查封、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结案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一个承办法官不再单独承办一个案件,而是负责多个案件的一个执行环节,实行以执行环节为中心配置执行法官。通过多个执行法官的流水作业和协调配合,完成整个案件的执行。
在新流程中,除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外,还特别设置了专人依职权调查和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制度,即法院指定专人前往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财产登记机关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效率。
二中院执行庭庭长王志军表示,传统的执行案件流程类似于“单兵作战”,无法合理配置办案资源,时常会出现几组办案人员在相同地点和部门同时查封的现象,浪费了人力和物力。同时,由于法官的自主权大,随意性强,在同时要承办几十件甚至上百件案件时容易顾此失彼,导致一些执行环节超出执行期限甚至遗漏。其中,也不排除个别案件因人情而故意拖延执行。
案件流转过程中及时告知当事人
为了规范流程执行行为,二中院制定了多项措施解决不同阶段的衔接问题。如要求办案的各个阶段、环节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均对当事人公开,允许其查询进程。案件流转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承办人要在不同时段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尽可能给他们提供便利。还针对不同环节的任务制定了具体时限。由综合结案组负责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经继续调查后仍不能执结的,按高级法院规定实行本次终结,一旦有线索再及时恢复。目前,全部流程实际执行时间确定为6个月。一个案件从一个阶段流转到下一阶段,一般不向回流转。
二中院副院长张本亭表示,通过流程环节与执行机构和人员的重组搭配,可以使执行法官在同等时间内办理的案件数量和被执行财产查找查封率得到提升,并能降低执行成本。而且,“只管一段”使得执行法官权力缩小,且执行各环节透明,使暗箱操作甚至消极执行都变得困难,更利于切实落实和加强执行规范化程度及廉政建设。R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