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由明年10月开始,提高新一届立法会议员的每月酬金,由5.6万多增至6.5万元,加幅达15%。同时新增约为议员4年总薪酬15%,即约47万元的任满酬金,及每年一笔过2.5万元的实报实销医疗津贴,新一届议员任内可多得近百万薪津,估计各项建议落实将令第4届整届(4年期间)增添约6千万元的额外财政支出。
报道称,特首会同行会考虑了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及立法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后,决定为立会议员“加薪”15%及订立约满酬金。委员会解释,自1991年以来,立法会议员的每月酬金金额每年均只按照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故议员每月酬金的实质价值并无变动。同时,立法会的工作量与日俱增和愈趋复杂,立法会议员的责任较以前为繁重,并需要付出大量时间,而市民对立法会议员的期望亦有所提高,故建议提高立法会议员的每月酬金。
2.5万医疗津贴可买保险
按现时的安排,议员可申请从工作开支偿还款额发还个人医疗及牙科保险费,惟议员反映,他们优先处理了其它对工作开支偿还款额的需求,例如营运办事处及聘用员工的开支,故没有另拨资源应付他们的个人医疗及牙科保险。行会通过加强的建议,容许议员在任期内享有每年一笔过2.5万元、实报实销的医疗津贴。议员可以该项津贴支付其个人医疗及/或牙科保险费,或用作支付实际的医疗和牙科支出,又或用于该两类开支均可。
其它津贴开支按通胀调整
委员会亦检讨了议员薪津安排内的其它项目,包括按通胀调整的工作开支偿还款额、交通开支津贴、以及用于开设办事处、信息科技及通讯设备、结束办事处的一次过拨款,并认为这些津贴大致足够所需,故建议这些项目维持于现有水平,继续适用于第4届立法会。有关项目均仍会按照通胀而调整。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独立委员会采纳的原则,是薪津安排应与立法会议员获赋予的权力和责任相称,并且对有意参选的优秀人才有足够吸引力,以及让那些视立法会工作为主要职业的议员维持合理的生活水平。独立委员会亦将培养政治人才的长远目标考虑在内。(杜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