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做客城市管理广播 解读《劳动合同法》扣工资有了统一规定
单位扣工资仅限四种情况
用人单位制定福利惩罚等制度须与职工进行民主协商 如违法职工有权纠正
本报讯 (记者陶颖)明年起,单位工资制度必须向职工公示,不能找茬随便扣工资了。
据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柏澜介绍,过去有部分企业存在“秘密工资制”等情况,职工只知道拿到手多少钱,并不知实际应得工资,一些被扣掉的工资也原因不明。
柏澜副处长表示,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扣减工资有了统一规定,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合法扣减职工工资,并明确扣减的额度限制。
一是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三是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四是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柏澜副处长表示,首先,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公示工资制度;其次,制定福利和惩罚等规章制度,必须与职工进行民主协商;同时,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章制度,职工有权提出纠正。权威答疑
问:一些单位工作量大,员工需要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每周不能保证休息日,如何计算加班费?
柏澜:按照规定,每天的加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如果说用人单位按照超过36个小时的标准安排劳动者加班,属于超时劳动,无论给多少加班费,用人单位都违法了,要受到处罚,劳动者有权投诉。
问:如果明年还有单位出现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给上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投诉需要哪些证据?
柏澜:事发两年之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60天内的劳动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打官司。劳动者需要保留的证据可以是出入证、饭卡、工作证、出勤、工资条等。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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