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生育 76处级以上干部受处分
我市7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违法生育被查处。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上获悉,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查处力度将是今后计生工作的重点。据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开出的最大一笔违法生育罚单高达71万元,当事人是万盛区一私企业主。
我市直辖以来至2007年11月,全市清理违法生育立案2254件,涉及党员888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6人,公务员60人,征收社会抚养费2122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5人,提请罢免人大代表28人,取消政协委员资格5人,公开曝光案件147件,录入不良记录档案210例。
拒缴社会抚养费
政协委员被拘留
钱某,女,九龙坡区政协委员,原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经营糖厂和养猪场多年。1992年生育一女孩,2002年违法生育一女孩。九龙坡区计生委对钱某夫妻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13.6万元处理决定。钱某夫妻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拘留,并查封其账户,钱某夫妻最终缴清了社会抚养费。
婚外生育一女孩
人大主席被撤销
龚某,男,42岁,原黔江区正阳镇人大主席。2005年7月,龚某婚外生育一女孩。黔江区人口计生委对龚某二人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30.16万元的处理决定,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12.2万元,余款将继续强制执行,龚某被开除党籍、行政职务被撤销。
骗再生育证产子
党委书记遭记过
张某,男,36岁,原巫溪县马坪乡党委书记。1994年7月,张某政策内生育一女孩。2004年7月,张某之妻将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夫妻俩隐瞒身份骗取《再生育服务证》,于2005年12月再生育一男孩。最终被征收社会抚养费3.4万元,张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