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19日专电(记者蔡国兆、季明)江浙沪两省一市19日在上海签署“长三角现代服务业合作与发展协议”,就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解决贸易争议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
由两省一市发改委签署的这份协议称,长三角将建立区域内公共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共同搭建服务业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及人才交流、培训服务合作平台,并建立健全区域内各行业协会之间的交流合作平台,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互访,促进行业与行业、协会与协会的沟通和交流,实现区域内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之间的互惠合作,拓展思路,谋求共赢。
协议还就如何解决区域内贸易争议达成了一致,要求在国家政策制度框架下共同探索建立行业标准、行规行约、解决贸易争议等方面的合作协调机制。相关数据显示,2006年长三角16城市服务业占GDP比重达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