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伟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伟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07年12月1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鉴于柯汉民已调离安徽并辞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伟代理检察长,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07年12月1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宋卫平的安徽省交通厅厅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梅劲为安徽省交通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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