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文件
记协发200708号
关于评选第九届长江韬奋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新闻单位、总政宣传部宣传局、各有关专业报、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
第九届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将于2008年6月上旬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
长江韬奋奖评选是检验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推动新闻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请各推荐单位将此项活动向党委宣传部汇报,在推荐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原则,向一线、基层新闻工作者倾斜,把最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推荐出来。
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长江韬奋奖评选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违规参评、骗取荣誉的行为。自本届开始,凡发现参评者事迹和获奖作品等相关申报材料存在伪造、虚报、冒充等严重违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该参评者的参评资格、获奖资格及所获奖项,追回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三年内禁止该参评者所在单位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永远禁止该参评者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将查处结果通报全国新闻界。
从本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开始,对厅局级参评者的获奖比例作出规定:长江系列不能超过20%(2名);韬奋系列不能超过40%(4名)。副部长(含副部级)以上的新闻单位负责人(包括社长或副社长、总编或副总编、台长或副台长等)不参评。
为扩大社会参与力度,本届将继续沿用上届的公示办法,仍将所有长江韬奋奖参评者的全部材料,在新华网、中华新闻传媒网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网上评议内容将印发评委参考。
鉴于2008年8月将举办北京奥运会,第九届长江韬奋奖评选会提前至6月上旬举行。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08年4月15日之前,将参评人员的材料寄送到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长江韬奋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寄送外包装上请注明参评系列"长江"或"韬奋"字样。本届参评者统一公示时间拟定于2008年5月11日。逾期报送未能参加公示者,视为自动弃权。
此《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华新闻传媒网(www.zgjx.cn)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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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7年12月18日 (来源:中华新闻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