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带下法庭时,家属哭着向他们告别 摄/记者曹博远 |
因开采矿山“垄断权”被打破 房山周口店村前任村支书之子找人报复
此案上午宣判——雇凶杀人大代表主谋被判死缓
因故意伤害等罪名其余6“凶手”分别获刑法院同时判决被告人赔偿死者家属共计46.4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王巍)今天上午,“雇凶报复致人大代表死亡案”在一中院进行了宣判。
因为开采矿山的“垄断权”被打破,房山周口店村前任村支书之子柴文静迁怒于村经联社社长——时任人大代表的李金华,并雇凶报复致李金华死亡。
上午,这起雇凶案的主角柴文静因故意伤害罪被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6名“凶手”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到有期徒刑11年不等的刑罚。
宣判现场
10时50分,李金华的妻子坐在民事赔偿席上,她面对的是被告人的5名辩护人和近10名家属。
李金华的儿子来到法庭外,他不愿走进去,坚持在外等候。
11时,7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柴文静等7人雇用他人或受雇于他人持刀伤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李明飞、陈旭、王江华和刘强采用暴力手段入室劫取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李明飞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强擅自持有枪支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法院判处柴文静和陈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明飞、王江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其他被告人分别获刑15年至11年,同时,法院判决7名被告人赔偿李金华家属共计46.4万余元。
宣判后,一名被告人家属大声哭喊道:“我怎么活啊!”
而此时,李金华的妻子则坐在对面平静地望着这一幕。
案情回放
45岁的人大代表李金华在就任房山区周口店村经联社社长后,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对该村的矿山资源进行了重新分配,致使一直把持矿山开采的村支书一家心存怨恨。
村支书之子柴文静指使于秋立为其雇凶报复李金华,于秋立为此找到苏义望,苏义望即雇用并授意李明飞对李金华进行报复伤害。
柴文静答应在事成之后支付15万元的报酬,并通过于秋立、苏义望将李金华的有关情况提供给李明飞。
2006年10月25日17时许,除柴文静外的几名被告人持刀和铁链到李金华的住处附近守候,当李金华行至其家门口时,便用铁链将李金华的颈部勒住,并趁听到响声的李金华之妻将房门打开后,闯入屋内,抢劫财物并向李金华身刺数刀。
庭前采访
不要赔偿希望重判凶手
开庭前,李金华之子李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赔偿金额不是数目多少的问题。
李兵说,他担心一旦接受赔偿,就会形成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因素:“我宁肯不要赔偿,也希望能多判他们几年!”
判决解读
为何被定为故意伤害
审理阶段,李金华的家属曾提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柴文静等人的责任。
法官认为,目前能够证明柴文静主观故意的证据,仅能够证实柴文静指使他人雇凶对李金华进行报复伤害,而无法得出柴文静意欲杀害李金华的排他性结论。
因此,法院对柴文静应按照其具有的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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