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监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了股权出资登记试点工作,继续清理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
各地通过依法规范登记行为,建立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公有制企业改组改制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创造良好环境。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指导外资法人银行登记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11月底,全国实有内资企业873.5万户,注册资本(金)30.4万亿元,其中,私营企业552.2万户,注册资本(金)9.3万亿元;外商投资企业28.7万户,注册资本(金)1.1万亿美元;个体工商户2706万户,资金数额7435.8亿元。
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全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宁波、武汉、西安等地利用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发布区域产业发展和投资信息参考,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治理、节能减排、矿产资源整治、煤矿整合关闭等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积极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滨海新区建设、浦东新区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重庆、成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支持港澳居民来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引导台湾农民来大陆有关园区兴办个体工商户。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工商部门在建立统一市场准入政策、加强区域执法协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发挥了整体优势。
努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地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活动,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积极引导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加快了地理标志的审查进度,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推动发展订单农业。
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亿元;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85万户;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40多万户;审查地理标志注册申请251件,已注册的地理标志总量达到288件;合同帮扶涉农企业12.8万多户,签约农户1057万多户,签约金额3246亿元。
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提供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实行收费减免、引导技能培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措施,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能力积极鼓励以创业实现就业。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引导、支持211.6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30.99万名高校毕业生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再就业和就业,落实优惠政策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费用10.13亿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打黑除恶以及禁毒防艾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反假币等专项斗争。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参与打击被盗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