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记者韩乐悟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出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简化航空口岸出入境旅客健康申报手续。
公告指出,常态管理情况下,国内外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出入境检疫健康申明卡》。
但有发热、呕吐等症状、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物品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口头向旅检通道检疫官员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各航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简化申报手续后,要在保持现行航空口岸旅检通道检验检疫设施不变的条件下,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检验检疫,保障检验检疫法律职能履行到位。通过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医学巡视、红外线体温检测,加强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特殊物品的检疫巡查、X光机抽查,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性,严防疫病传入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