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农林委员会部分成员认为,我国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运行中出现许多问题。现在的基本模式是: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基金以县为单位独立核算、自主管理,主要通过储蓄、国债等渠道,实现保值增值。
这一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制度设计上不具备“社会保险”的性质和特点。不少地方在筹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时,把“个人交纳为主”改为“由个人全部交纳”,国家和集体参与的成分十分有限。
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农保基金以县为单位独立核算,积累规模小,管理运营层次低,与保险大数法则的数量要求存在差距,因此收益率不高,保障功能低,运转成本高昂。
存在潜在兑付危机。个人账户计息标准过高,增值渠道单一且微利,使基金增值压力和兑付亏损日益增大;基金监管也缺乏约束机制,经费被挤占、坐支挪用现象严重;地方干预基金运营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
农村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偏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积累为主,农民大多选择最低标准交,最终微薄的养老金,难以达到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目的。
九三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