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脑干出血突发病 公交车抛下病人扬长而去
公交车上“脑干出血”被抛路边 抛下病人后公交车扬长而去 病人至今昏迷生命垂危
本报讯 四天前,江苏来青打工的农民工王儒勇在城阳7路公交车上突发脑干出血,车上的人不但没有进行救治,反而将他“抬下车放在马路边上”,公交车扬长而去,王儒勇却昏迷至今……昨天上午,王儒勇的妻子找到本报记者,表示一定要为丈夫讨个公道:如果真是公交司机见死不救,那这个人的公德心在哪里,他该不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公交车上,农民工突发脑干出血
王儒勇来自江苏省赣榆县,在城阳区寨子头建筑工地做技术员。
王儒勇昏迷后,有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1:16分,城阳第三人民医院的急救人员接到电话并迅速赶到现场。据现场参与急救的医护人员介绍,当时王儒勇躺在后古镇车站马路边两个花坛之间,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是“都隔着五六米的距离观望,病人当时已没有呼吸,心跳时断时续,急救人员将他抬到救护车上,当场做了心脏按压并做了心电图监护”。
目击者:他从公交车上被抬下来
王儒勇患病时的具体情况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围观者中一名“摩的”司机的话却提供了重要线索。救护人员介绍,当时往救护车上抬人时,一名“摩的”司机上来帮忙,并告诉护士:“这个人是从7路车上抬下来的,之后公交车就直接开走了”。
“摩的”司机的话给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也在病人家属本已悲伤之极的心灵上又“洒了一把盐”。面对记者,王儒勇的妻子反复讲到:“我们花钱坐车,为什么公交司机不能把车直接开到医院?哪怕打个120电话也好啊!这算不算见死不救?”
王儒勇的工友介绍,王儒勇家中还有70多岁的老母和两个上中学的孩子,男孩18岁,女孩19岁,他的工资是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如果王儒勇不能康复,这个家也就毁了。
田主任告诉记者,从医学角度讲,脑干出血病人的救治时间十分宝贵,如果能早一分钟到医院,就能多一分治愈的希望。发现这种病人后,不能随便动,要立即送医院才是上策。王儒勇住院后,医院在不知道病人身份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及时的治疗,即便这样,由于病发严重,现在病人生命垂危,治愈的可能性已基本不存在。
公交公司:不知道司机是谁
记者从夏庄派出所获悉,医院收治病人后已经报案,公交车司机已经找到,这一事件也在调查当中,但具体细节还不便透露。
对于7路车上发生的事情,公交公司如何看待?7路车的上级单位是城阳出租客运公司,该公司李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车上发生的事情自己不清楚,当时有监控录像,已经被公安部门调走,经理自己也不知道司机是谁。
当记者问到,司机是你的员工,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谁?另外司机上岗前有没有进行必要的医护培训,遇到突发病人时他们知不知道该怎么做?对此,李经理均选择了沉默。(本报记者)
律师说法:
司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就此,记者采访了山东迪陶律师事务所的曲华强律师,曲律师认为:公交司机将患病乘客扔下不管的行为首先应当受到道义的谴责,如病人的病情因公交司机的原因延误治疗而加重或导致其死亡,则公交公司均应按情况承担对病人的部分赔偿责任。如公交司机在明知将患病乘客扔下不管将导致患病乘客的死亡的情况下仍将患病乘客置于不顾,则公交司机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本案中,公交公司侵犯了患病乘客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青岛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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