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私拉电线坠地而致两名过路者被电致死一案一审有了结果。私拉电线者孙桂生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领刑4年。
私拉电线致两人死亡 今年6月18日21时许,省会南焦村村民李国辉带着年仅7岁的侄女小雨(化名)冒雨回家。
在走至裕翔街旁“黑老大肉筋烧烤店”附近时,李国辉和小雨不慎碰到了垂落在地面的电线,当场中电倒地。被发现时,两人已停止呼吸。
据了解,致二人中电身亡的电线系从该村村民孙桂生家私自接出,横跨裕翔街拉往其经营的“黑老大肉筋烧烤店”的。事发当晚,一辆货车途经此地时,将电线挂断,导致电线坠地,引发惨案。
次日,孙桂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事发后,他已赔偿受害人家属4万元。
认罪态度好被判4年 庭审中,李国辉和小雨的家人分别向孙桂生、石市供电局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8万余元。
法院认为,孙桂生私自乱接电线导致2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孙桂生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酌情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宣判后,孙桂生向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此案已进入发还重审阶段。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苗苗 通讯员 杨建科) (来源: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