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21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葛朝华)由浙江省检察院指定丽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备受公众瞩目的“杭萧钢构”内幕信息泄露案,今天上午在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罗高峰被控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另外2名被告陈玉兴、王向东被控涉嫌内幕交易罪。
丽水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2月11日,2006年年底从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主任岗位上辞职的陈玉兴从他人处得到杭萧钢构“安哥拉项目”的消息后,当即指令与他合作炒股的王向东于次日全仓买入“杭萧钢构”股票。次日下午,陈玉兴进一步向时任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罗高峰了解相关信息。罗高峰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将信息泄露给陈玉兴。当晚,陈玉兴再次要求王向东买入“杭萧钢构”股票,并为罗高峰委托其管理的晁某股票账户买入“杭萧钢构”股票4.28万股。3月16日,王向东按照陈玉兴指令将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4月10日,陈玉兴将晁某账户上的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36万余元。
日前本案尚未宣判,本报明日将披露案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