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五娘传说”在我省潮汕地区广泛流传数百年,妇孺皆知,至今不衰。以其为蓝本创作的潮剧经典名作《陈三五娘》,被认为可与汤显祖《牡丹亭》并论。
早在上个世纪,研究“陈三五娘文化现象”的权威人士、我国著名俗文学家薛汕便于《陈三五娘之笺》一书中写到:“这个故事发生在潮州”。可就是这个“发生在潮州”的“陈三五娘传说”却在不久前成为了福建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福建方面还拟将其申报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此,潮州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蔡声桐处长表示:“我们也在准备申报。”
文/图:记者陈正新
通讯员丁烁、蔡述湘
潮汕人至今流传的歌谣中有:“六月暑天时,五娘楼上赏荔枝,陈三骑马楼下过,五娘伸手掷给伊……陈三磨镜为人情,摩挲镜内有情人,九月初九曾有约,走出花园潮州城。”大致写出了这个爱情故事的梗概。
学者:考证故事发生在潮州 12月2日,本报记者接到一名汕头读者打来的电话:“福建省把"陈三五娘传说"拿去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了……可是会讲潮汕话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是发生在潮州的。这不是抢注吗?”
这位读者所指的是福建当地媒体披露的消息:在不久前,福建省通过了泉州市提交的“陈三五娘传说”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并准备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记者了解到,“陈三五娘传说”是一个广泛流传于我省潮汕地区、闽南、中国台湾等地的民间故事,以它为蓝本的潮剧《陈三五娘》入选《百年梨园春秋》,是一部经典名作。
传说中的陈三,是福建泉州人,而五娘是潮州人。这两人的爱情传说不仅被改编成为戏剧,更以歌谣、小说、说唱等形式广泛流传。
记者查阅众多资料、史料,虽然故事版本众多,但对于故事发生地却无争议。如福建鹭江出版社1987年版小说《陈三五娘》中,全书四十四回,其中三十五回的故事发生地均为潮州,而前五回则可以看作整个故事的铺垫。
研究“陈三五娘文化现象”的权威人士、我国著名俗文学家薛汕经过广泛收录和考究,于1997年在《陈三五娘之笺》一书中对“陈三五娘传说”做出结论:“故事发生时间可能在1403年到1424年……这个故事发生在潮州。”
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王炜中获悉此事,无奈摇头对记者道:“我们广东吃亏了。”原来,据福建媒体报道,在“陈三五娘传说”通过福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之后,泉州已就陈三故居等景点规划开发作出了设想,无疑是想将“陈三五娘”打造成当地的一张文化品牌。
潮州:重视民间文学申报工作
本来发生在潮州的民间传说,变成了“福建造”,算不算“抢注”?潮州方面又有什么计划和动作?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来到了潮州市文化局,该局分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理和申报工作的蔡声桐处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前段时间,我们工作的重心更多集中在例如潮剧、潮州木雕等实实在在的项目(民间艺术、工艺)的整理和申报上,对于这类民间文学、剧目等的申报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蔡声桐处长告诉记者,但是他所了解的情况是,潮州至今仍保留有“五娘井”等可寻的历史古迹,历史上还曾有过“五娘墩”等与陈三五娘传说密切相关的景点。
“几年前,我知道的,就有一个企业家去枫溪花园要开发"五娘井"生产矿泉水,就是冲着这个民间传说去的。”他说。“这里头陈三五娘戏的古本就是在潮州潮安县的一个坟里出土的。”在蔡声桐处长办公室的书架上,就有一本《明本潮州戏文五种》,其中就有陈三五娘戏文。
他拍着书对记者说:“我们也在准备申报"陈三五娘传说",作为第三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去申报,目前正处于筹备阶段。”
看法
申遗重在传承与发展
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陈景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文化是共享的东西。
他介绍说,早在2005年文化部与江苏省政府联合举办的“中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苏州论坛”上,文化部有关领导就曾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不应该以地方行政界限来切割同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简单地按行政区域划分,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只会扩大地域间的分歧。
陈景熙研究员认为,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件好事,《陈三五娘》剧目及传说的流传,在粤东、闽南等地由来已久,可以借《陈三五娘》文化搭台,由一方申请,多方一起举办活动。这样一来,潮闽台文化圈的经贸关系可以得到促进,台海两岸的关系也有望受到良性影响。
而另一位潮汕文化研究学者曾旭波则认为:申遗要重在传承与发展。申请之后要去重视,不然再优美的故事都变成了一个空壳。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