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欺负我,所以我才要打他。”据公诉机关指控,年仅16岁、还是在校学生的阿兴,认为同学何某老是欺负自己,他竟纠集了一班年龄最大才刚满18岁的朋友,将何某诱骗至山上,用西瓜刀、木棍、铁管等凶器将何某残忍杀害,并弃尸荒野,尸体一直到1个多月后在群众扫墓时才被发现。
昨天上午,该案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审理,阿兴当庭认罪,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而另一被告麦某全,则称自己并没有到过现场,根本没有参加过行凶,其他嫌疑人将另案处理。
记者刘艺明通讯员李永安
指控:行凶后预谋找人顶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阿兴与受害人何某同为顺德区某初中的学生,他觉得何某经常欺负自己,于是纠集麦某全、阿辉、阿劲、阿斌(后三者为未成年人)四人,准备报复何某。
他们决定在去年2月26日对何某进行报复。阿兴堂而皇之地拿着西瓜刀来到杏坛医院桥头,阿辉也带着一根木棍,和阿斌、阿劲一起与阿兴会合,麦某全不久也带着两根水管风风火火地乘出租车来到。他们最后决定将何某诱骗至杏坛镇西登篮球场。
诱骗到山上杀害再弃尸 当日中午1时,接到电话的何某来到了篮球场,阿兴等人又以抓鸟为名,将何某诱骗上山。当他们来到西登水利村北侧山坡时,阿兴等人将何某团团围住,阿兴一脚踢在何某的脚眼处,接着其他人一起拥上将何某打倒在地。这时,打红了眼的阿兴拿着刀朝何某的背部、手部、脚部一阵乱砍,没多久,何某就被阿兴等人活活地打死了,阿兴他们将何某搬至附近的草丛中,并用树枝掩盖何某的身体。
在处理完尸体后,阿兴等人竟还聚在一起商量,如果警察发现了他们杀人,他们就找一个姓麦的朋友出来顶罪,阿兴等人还为此专门串了口供。
同年4月5日,何某的尸体被上山扫墓的群众发现。当时他的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和白骨化,最终通过DNA鉴定,才确定尸体的真实身份是何某。
庭审:同为被告两人认罪态度各异 昨天上午9时许,该案在佛山中院少年法庭内一审开庭。然而作为被告的只有阿兴和麦某全两人,其余三人在起诉书中则交代为“另案处理”。阿兴承认了自己的策划和用西瓜刀砍受害人何某的犯罪事实。但是,他表示,自己只是砍到了何某的背部和腿部。而根据法医报告,死者的致命伤应在头部。
阿兴的律师选择了有罪辩护。他补充表示,阿兴的行为是报复过当,父母的离异对他性格上产生了一些影响,这点也希望法院可以采纳。同时,阿兴在犯罪时未超过18岁,是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理。
麦某全一开始就表示他以前的供述是警方诱供,全部不属实。他是6月1日被公安机关叫过去的时候,才知道事实的始末。
公诉方马上回应:“如果你没有参与过事件,那么你供述的细节是怎么来的呢?”在犹豫了好一阵子后,麦某全表示,有一部分事实是公安亲口对他说的,有一部分是自己想像出来的。
“案发当天我一整天都在宿舍睡觉,我根本没去过现场。”在麦某全如此陈述后,公诉方马上又提出质问:“你在6月以后的供述,与2月26日事隔了4个月,你还能记得那么清楚你那天上夜班?”“我……看过我的工卡,我那天之前的晚上上夜班,我上完夜班一般都会睡一整天的。”麦某全说出这段话还费了一番周折,但最终还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了。
麦某全的辩护人苏用和律师更是在口供、证人证言以及电话清单的问题上,与公诉方针锋相对。苏用和此外还提出质疑,案中5人已经全部被抓获,为何只有两人成为被告,认为这是公诉方对案中当事人有“双重标准”。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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