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2月21日专电 (记者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2008年河南省在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上,将建立“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价格调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其成本核算结果。
据介绍,2008年河南省将进一步加强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规范住房交易价格行为。
将推行“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和“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对于不备案和不予备案的商品住房,不允许出售。
2008年河南省在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上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对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建设,实行限房价、限套型基础上的竞地价。综合考虑土地价格、建设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合理确定限价商品住房的指导价格。二是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三是规范住房交易价格行为,制定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规范,推行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和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收费行为,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哄抬房价行为。四是建立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价格调查制度,加强对地产市场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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