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财政部昨日傍晚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以有效发挥关税在促进贸易平衡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
财政部同时宣布,明年将对6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并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表示,今后将综合运用税收、国债等多种工具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包括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关税等相关政策措施,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等。
中国今年以来已经多次运用税收政策促进贸易平衡。今年6月1日起,中国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它钢材产品,另外并于7月1日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财政部还表示,明年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关税减让承诺,包括进一步降低鲜草莓、对苯二甲酸等45个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七种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等。
财政部称,调整后2008年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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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关税再提高是进一步降低能耗、优化经济结构之举。 沈井韦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