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 财政部与商务部22日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
在山东省举行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选择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等三类产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两个部门招标确定了适合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需求特点的补贴类产品的型号、生产企业以及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
补贴产品是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的,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专门标识。争取元旦前后上市,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三省农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备齐户口簿、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识卡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会议期间,来自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的15家中标家电企业、21家流通企业分别与财政部、商务部签署了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这些企业将负责向农村市场提供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格低廉的家电产品,承担“家电下乡”销售、售后服务和维修等任务。通过严格招标方式,这些企业确定各自具体补贴产品及其销售最高限价,并向全社会公布。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