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刘晓林报道:23日上午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称的个税起征点)从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常委会会议作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表示,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还要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草案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谢旭人介绍,将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