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常鸣)沃尔玛超市知春路分店因销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亚麻籽油,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向消费者双倍赔偿并支付误工费共计近万元。
消费者杨连弟诉称,今年1月5日在沃尔玛知春路超市购物,看到一种“红井源”牌亚麻籽食用油,包装说明标称该产品有增加免疫、降脂降压、减肥等十余种功效,于是就购买了30盒,共付货款4470元。
后经朋友建议,杨连弟向海淀区卫生监督所咨询,卫生监督所认定“红井源”牌亚麻籽油宣传信息与商品真实信息不符,并对沃尔玛公司进行了处罚。杨连弟向沃尔玛提出索赔,沃尔玛知春路店答复说已受到处罚就不承担其他责任。杨连弟因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沃尔玛公司退货款4470元、赔偿4470元,赔偿误工费200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杨连弟作为消费者在沃尔玛公司购买商品并支付价款后,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作为销售者,沃尔玛公司明知涉案商品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仍继续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故判决沃尔玛公司向杨连弟双倍赔偿。RJ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