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电线杆横在人行道上 |
一些商贩经常占用人行道 |
一些机动车占用了人行道 |
汽车占 路障多 人行道 人难行
路权分配不公致人行道被占,专家建议各部门联合治理
■商报记者 邵振纲 王红伟 /文 丁洁 高洋/图
盲人郑志强外出时,总“喜欢”走在机动车道上,因为他担心再次被人行道上的电线杆挂伤。对他而言,人行道太难走了。
机动车、摊贩占压人行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合二为一,电线杆拉线截断人行道等现象,在郑州比比皆是。
人行道为何难走?谁该把非机动车道还给行人?商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镜头一
盲人专走机动车道
12月17日下午5时许,郑州市政七街与农业路交叉口,30多岁的盲人郑志强手拿着一根绿色铁棍,不停地左右敲打前方路面,沿政七街行走在机动车道上。
机动车道上车流汹涌,郑志强为啥不走人行道?他有自己的理由。
郑志强说,去年10月份的一天,他在西开发区合欢街人行道上行走,凭感觉,他以为是一条盲道,走的速度很快,不承想,竟一头撞在了斜在盲道上的废弃电线杆上,流了很多血。伤好后,他的眉毛就变成一边高一边低了。
从此之后,凡是外出,郑志强再也不愿走人行道了,“还不如走机动车道,顺着马路牙子走,不会碰到电线杆”。
记者调查:
电线杆、大树霸占人行道
电线杆林立人行道的现象,在郑州市区并不罕见。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政六街、丰产路、红旗路、经七路、纬一路、经八路等路段,“碍事”电线杆随处可见。
郑州市交警支队科研所副所长杨波说,2005年,交警部门曾做过统计,仅郑州市金水区打算单行的区域内,这样的电线杆、灯杆和拉线就有220多根,涉及道路20多条,光红旗路上,就有85根。
除了“碍事”电线杆之外,沿街两侧的树木也影响了人行道的畅通。
“经八路人行道两侧的杨树最碍事,人行道只有两米多宽,大树就占了一半。”杨波说,仅经八路,需迁移的大树有128棵。金水区单行区域内,需迁移的树木有153棵。
此外,人行道上窨井盖凸出或凹陷, 消火栓、电表随意设置等,也影响行人通行,来自郑州市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这些障碍物也有40处左右,涉及道路20多条。
“两年来,交警支队与相关单位协商了多次,但收效甚微。”杨波说,尤其是电线杆和树木,迁移难度太大。
镜头二
人行道成了停车场
经七路上多家酒店,违规使用人行道停车,成了独特的风景。
“非机动车道上停满了车,自行车只能走机动车道。”在一家贸易公司做销售工作的胡海滨先生说,自己经常骑着电动车在经七路的酒店推销产品,但每次都走机动车道。
胡海滨说,人行道上的车太多了,有顾客的车,也有店主的车,有时一停就是一天,很少有人来管。
经六路的一家商务楼门前,人行道被改成了自行车停车场。百余辆自行车整齐地排列在人行道上,一旁还有工作人员收费。
长期的违规占用,使得人行道受损严重。不仅是这些次要道路,一些主干道都不能避免。昨日上午,多名市政维修人员沿着文化路修葺破损的人行道砖,一位工人说,破损的道砖多是被汽车轧坏的。
昨日,商报记者前往郑州市区多个路段探访,发现违规占用人行道经营的现象颇为严重。除了机动车占道外,很多商户也把生意做到了人行道上。
记者调查:
停车场太少
不少市民认为,目前郑州的停车场很少,占用人行道停车实属无奈之举,仅仅依靠警方举起大棒,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一些商户也很担心:假如客户为了买包烟,需要到一公里外停车,那生意就没法做了。
镜头三
人车混行险象环生
今年3月份以来,郑州市金水路、中原路等路段的非机动车道,陆续改在了人行道上。因此,人车混行的现象较为严重,也导致不少事故发生。
“电动车速度太快了,走在路上胆战心惊的。”习惯步行上班的徐娟女士说,自己走路时总是尽量靠右,但有一次还是被电动车挂了一下,差点受伤。
记者调查发现,金水路、中原路、嵩山路、经五路、黄河路、红旗路、纬五路、纬一路、二七路,这些道路(或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都改在了人行道上。
此外,郑州也存在车辆故意违法行驶占用人行道的情况。
12月20日下午3时30分许,沿紫荆山路向北行至东里路口时,信号灯正好亮起,一辆K903路公交车急速驶来,看前方排得长长的车队,公交车驾驶员向右猛打方向盘,直接驶上人行道向前继续行驶。宽约3米的车身将人行道堵得严严实实。
记者调查:
机动车道不够用
目前,郑州的机动车日增400余辆,一年下来就是10万余辆,但是机动车道还是以前那么多,很容易将机动车“逼”上人行道。
“不可能一天到晚开罚单吧。”郑州市交警二大队一位民警说,在机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问题上,只能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声音
路权分配不公致人行道被占
“城市发展不能只考虑小汽车的通行。”原郑州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总工程师江庭壁认为,权力部门为保证小汽车畅通,一次次压缩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人为造成了阻塞。
据统计部门粗略估算,郑州开车出行比率不足10%,而选择骑车或步行的约占60%。很多市民为此提出,人行道被占压,是因为城市路权分配不公造成的。
江庭壁认为,在路权分置上,公共交通应放在首位,其次为电动车、自行车,最后才是小汽车。同时,应加快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解决越来越严重的人车矛盾。
建议
联合治理才是上策
郑州市交警支队科研所副所长杨波说,城市交通规划本身就存在缺陷,是建管分离惹的祸。杨波说,两年前,交警部门曾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郑州市政府出面协调,也无果而终。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专家祁雪瑞说,想要将人行道归还给市民,需电业、交警、电信、规划等多部门联合治理,拿出一个科学的可行的方案,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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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敦促政府整治人行道
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草案第76条规定:机动车无过错,不超过10%赔偿。新规定的信号很明显,如果过错完全在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机动车的赔偿责任将相对减轻。
不少市民认为,政府部门应该迅速行动起来,配合新规定的实施。市民胡先生说,交通安全法的新规定约束的不仅仅是车辆和行人,还应敦促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早日还市民一个畅通、便捷的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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