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的40多名志愿者,走进街头的特色餐馆拯救猫狗。部分志愿者在一家狗羊馆门口,看到4只被宰杀的狗,情绪激动得忍不住热泪长流,高举起写有“口下留情”、“拒吃猫狗”的牌子,在餐馆门外一字排开。协会会长向出售猫狗菜的餐馆呼吁,希望经营者不要光为了赚钱,而视顾客的健康不顾,并残忍杀害人类忠诚的动物朋友。最终两经营者表示,接受志愿者建议,转行做其他生意。(12月23日《重庆晚报》)
呼吁善待小动物,要求餐馆停卖猫狗菜,这些志愿者无疑充满爱心。他们的“救猫狗”要求,也有着一定的合理依据,即食用未经检疫的猫狗,可能妨害食客的健康。现在志愿者们经过“和平”示威,让两经营者表示愿转行做其他生意,可以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然而笔者以为,志愿者进餐馆“救猫狗”之举,实在是太过于天真,又充满了偏执。在这些志愿者的眼中,“猫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但这,不是要求餐馆禁售猫狗的理由,事实上据笔者所知,餐馆里屠宰的多是“菜狗”,即专门养殖供人食用的狗,并不是家养的宠物狗。在我国的贵州,国外的韩国、朝鲜等地,一直都有吃狗肉的传统,两广则有吃猫肉的喜好。国家并未像禁食果子狸那样,明令要求禁食猫狗,凭什么要求餐馆不卖猫狗肉呢?
其次让笔者不解的是,说因为宰杀猫狗太残忍,所以要求特色餐馆改卖羊肉,那羊也是很温顺的动物,杀羊不同样也很残忍吗?其实,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吃和不吃什么动物,基本上只是习俗而已。比如印度将牛视为“圣物”,从不会去杀牛吃牛肉,但若印度人也来到中国,“劝说”中国人拒吃牛肉,显然很难被大家所接受。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志愿者,自己对猫狗有特殊感情无妨,但不该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再说,要求餐馆停止经营猫狗肉,餐馆的经济损失你们赔偿吗?
当然,志愿者向餐馆提“建议”,应属可被接受的行为。但是他们在餐馆门外,打出标语给餐馆施加压力,就未免有些太过分了。笔者以为,两家餐馆表示接受“劝说”,很可能也是临时应付之举。志愿者对他们今后的经营活动,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约束力。依笔者之见,真要有效保护更多的动物,不妨多配合公安、食监等部门,堵住非法捕杀动物的源头。搞意气用事的社会活动,既缺乏正当性也难有好效果,只能让人感觉幼稚无奈地摇头。
来源: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