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4日电 综合此间媒体报道,中国官方拟于近日调整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1600元调至2000元。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各方观点的激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减除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
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为7395元,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个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为1586元/月。谢旭人表示,调整后大部分工薪收入者因收入达不到减除费用标准而免于纳税,中低收入者负担也将大大减轻。他认为,个税起征点调至2000元,既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需要,也统筹兼顾了财政承受能力,并体现了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意图。
但官方的表述并未得到普遍认同。有媒体报道,在很多专家此前的测算中,个税起征点应远远高于2000元,再结合今年以来物价飞涨、CPI屡创新高的现状,个税起征点定在2000元无法令人完全满意。网上的一个调查显示:26.0%的受访者认为起征点应该是“2000-2500元”,70%认为应该是“3500元以上”,而仅有2.0%的受访者认可“1900-2000元”的标准。
23日,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许多委员和代表认为,目前草案2000元的起征点仍然偏低,建议提高到3000元。南振中委员认为,近年来,中国工薪家庭因衣、食、住、行费用不断增加,已经感到经济拮据。为民生计,如能将减除费用标准再适当调高一点,会受到群众欢迎。
此外,还有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担忧,频繁调整起征点影响法律的严肃性。王宋大委员认为,未来价格走势难以精确预计,但物价指数总是要上升,国民收入总是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说不定还要修改。所以,王宋大建议,划定个税法起征点的调整幅度,而不是具体规定起征点数额。万学文委员建议订立一个公式,按CPI、居民收入、消费支出等变化测算出个税起征点,这样就无需频繁修改法律了。
还有观点指出,个税应该按照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征收,而不是简单地确定统一的数字。目前的个税采用“一刀切”的征收方式显得有些简单粗放。在部分发达国家,个税的征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的,不但考虑不同的收入水平,也要顾及不同的支出水平。从中国的传统税制向细致入微的发达税制过渡,虽然不可能一步到位,但不能没有见贤思齐的决心。
现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正法案是否能够得以通过实施不久就将见分晓。相关部门能否在兼顾财政承受能力的同时充分考虑民生民意,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