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地点 车祸后,车中飞出8万元现金
围观一村民将钱捡回家,被定盗窃 意外之财摆在面前时,你会怎么做?这是一个考量人品质的时候,每个人给出的答案都可能有所不同,就像下面的两个人物。
看热闹的小秦看到“从天而降”的8万元动了心思,偷摸把钱留下了;而的哥孙成堂面对两个千元的诱惑却都不为所动,他们两人面对外财给出的答案是完全不同的,但你也要看清他们的结局也是不同的:
小秦拾金就昧犯了盗窃罪被判十年,还得交罚金;而老孙将可能得到沈阳的哥的最高荣誉三星级驾驶员,更为重要的是,他的行为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赞赏。
晨报讯 (记者王欢通讯员辛建华孙德江)汽车撞上大树,车内装有8万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飞”出车外。
看热闹的19岁村民小秦发现了黑塑料袋,偷偷将其拿回家。
“这不是"捡钱",属于盗窃!”法院判处小秦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撞树
8万现金飞出车 今年4月18日16时许,一辆
内蒙古牌照的汽车行驶到
锦州市义县东关时与一辆牵引车相撞。
此前,车上的内蒙古人小于和老高还兴奋地谈论着此行卖粮的经历粮食全部卖完,还一次性结清了8万元账款。在车上睡着的小于回忆,醒来时汽车已撞在了路边的大树上,放在脑袋边装有8万元的黑色塑料袋不见了。
“我鼻子上全是血,司机趴在方向盘上,老高正从窗户往外爬呢,(车)门都打不开了!”小于回忆当时的场景,随后,他们三人来不及去看伤,马上开始下车寻找丢失的钱,并报警。
村民
支走同伴“捡”现金 路边、大树附近……小于三人找了一遍又一遍,可仍不见装有巨款的黑色塑料袋。
民警开始在附近的村子挨家挨户查找,询问“谁家捡到了东西”。
很多村民都说自己曾去看过热闹(肇事),但没人承认捡着什么东西。
难道黑塑料袋长了腿,自己跑了?
“小秦好像捡着了东西。”就在这时,一位村民的话引起了警方的重视。这位村民回忆,当时他跟小秦一起去看热闹,结果在肇事车附近看见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他自己还踢了一脚没踢开。小秦让他去那边瞧瞧,等他再回来时小秦和那个黑塑料袋都不见了。
面对警察,小秦坦白地说:“是我拿的!我把它偷偷拿回家了!”
小秦将塑料袋拿回家后,他的父母拿出1万元放在家中,其余7万元现金被存进了银行。
案子破了,小秦将赃款归还失主后,却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量刑
不是“捡钱”是盗窃 11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以盗窃罪判处小秦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我的行为不是盗窃。”宣判后,小秦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他的辩护律师也认为:小秦是在将塑料袋拿回家后发现是钱,才产生的占有心理,该钱应是遗忘物。小秦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其行为符合侵占罪。
而二审法院则认为:本案中的8万元人民币并不是失主遗忘于某个地方,只是由于车祸致使此款落在车外,失主发现后即刻进行寻找;而小秦明知失主在寻找,却没有主动归还。
此外,法官还进一步解释,小秦在发现塑料袋后,便将同时发现塑料袋的另一人支开,而独自将塑料袋拿走。此时,小秦已经产生了占有该物的主观故意,明知失主在寻找仍没有归还,其行为符合盗窃罪。
日前,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小秦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