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石化再爆腐败案
广原销售中心经理王会奋涉嫌受贿200万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继原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副经理刘同华、副厂长吴大邦涉嫌受贿出庭受审后,昨天,该厂销售中心原经理王会奋也因同样的罪名坐上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0年,王会奋在担任中石化广州石油化工总厂运销部副处长期间,利用其掌握总厂成品油计划销售和出厂的职务便利,为周某炒卖油品提供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周某贿送的人民币27万元;同时为李某炒卖油品,增加1998年1、3、4季度每月1000吨工业燃料油的指标提供便利,先后四次收受李某贿送人民币90万元,港币20万元。
2000年9月,王会奋在担任中石化广州分公司销售中心经理期间,利用其主管油品销售的职务便利,为王某在2000年第四季度每月增加1000吨的柴油配置计划提供帮助,于2004年收受王某贿送的人民币63万元、美元1万元。
面对指控,王会奋认为他只是听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他没有对任何一笔销售清单签字或者审批,事前都是上级领导打电话要求“照顾”。
在最后陈述阶段,王会奋表示,“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我没有一天不悔恨。每天晚上,我都在深深的忏悔中无法入睡。感谢党、国家和家人的培育,我29岁就成为了处级干部,可是我的所作所为却辜负了他们的心血。我认罪,希望法院从轻发落,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说完抽泣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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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石化已有两人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8年至2006年间,刘同华任广州石化生产调度处副处长、环保部部长、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炒卖石脑油、获得清洗油罐业务、炒卖非标准化油提供便利,8年内受贿323万多元。原中国石化集团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副厂长吴大邦,涉嫌在任职期间为东莞一加油站老板获取股份份额提供帮助,受贿20万元。今年9月和12月,两案分别开庭审理。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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