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中央在逐渐出台一系列关注民生、为困难群体解困纾难的政策措施,这是强调公平、正义、调整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理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当前,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实现分配公平,应形成以下共识:
一是强调分配公平、社会公平,缩小差距,绝不是要回到平均主义分配去,不能把平均主义看作公平,将二者混淆。
平均主义是干得少的、差的,无偿占有干得多、干得好的所创造的一部分财富,是极不公平的。合理的收入差距是必要的。二是强调分配公平,不是要“劫富济贫”,更不是什么“仇富”、“向富人开枪”、“向智者开枪”。它并不限制高收入的继续增长,富人可以继续富乃至更富,但穷人不要继续穷乃至更穷。应使改革与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
三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分配公平,重在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同时,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调节过高收入,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促进走向共同富裕。应改变金字塔型的收入分配模型,即少数高收入层的富人居于塔尖,多数低收入群体居于塔底。应形成橄榄型的收入模型,即中间大——中等收入者占较大比重,两头小——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都占较小的比重。(卫兴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来源:北京日报)